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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3009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2-20  来源:淮安政协 作者:  字号:[ ]

案由(标题):关于推进托幼托育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王正海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答复内容:

王正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托幼托育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照护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祖国未来。近年来,0~3 岁儿童的托幼服务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孩子上幼儿园前是否有人帮助照料”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养育多个孩子的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也快速上升。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有效解决生育后顾之忧,是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的有效手段。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和《淮安市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构建以幼带托、托幼共进的学前教育格局,缓解“托育难”问题,增强托育服务的供给质效,降低家庭养育教育成本。

一、现状分析

(一)园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幼儿园 498 所,其中公办 320 所(城区 154 所、镇区 110 所、乡村 56 所),民办 178 所(城区 132 所、镇区30 所、乡村 16 所)。

2020 年全市在园幼儿 15.09 万人,其中公办园幼儿10.15 万人,民办园幼儿 4.94 万人。2021 年全市在园幼儿14.13 万人,其中公办园幼儿 9.57 万人,民办园幼儿 4.56 万人。2022 年全市在园幼儿 12.87 万人,其中公办园幼儿8.88 万人,民办园幼儿 3.99 万人。

(二)托育服务情况

全市提供托育服务幼儿园 101 所,其中公办 41 所(城区 18 所、镇区 7 所、乡村 16 所),民办 60 所(城区 57 所、镇区 3 所、乡村 0 所)。

全市在托幼儿 2560 人,其中公办 844 人(城区 812 人、镇区 10 人、乡村 22 人),民办 1716 人(城区 1671 人、镇区 45 人、乡村 0 人)。

全市全日托 2360 人,半日托 200 人,计时托 0 人。

(三)人才培养情况

自 2020 年起,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市教育局鼓励各县区中专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目前共有在校生 2096 名,全市幼儿保育相关专业人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在驻淮高职院校中,江苏电子信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设有托幼和保育相关专业。自 2021 年,全市中职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 2119 人,总课时数近 10万课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获批为“江苏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年培训家政服务等人员 539 人次。

二、存在问题

1.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缺少托育专项保障经费。根据《江苏省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试行)》,对托育机构的规模、班额、师生比和设施设备标准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公办幼儿园开展 0-3 岁托育服务所需成本较高,但是目前托育工作收费标准缺乏依据,标准偏低,且缺少托育专项保障经费。提供托育服务存在经费保障不足情况,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2.园所资源不足,缺少配套的托育设施设备。幼儿园面积小,活动室数量有限。空间场地不足,资源缺乏,无配套的托育设施设备。幼儿园环境与材料缺乏适宜性,设施设备材料与托育服务不符,缺少适合2-3周岁幼儿游戏的材料、玩具和户外运动器械,需要改造、调整,以优化、改善托育活动空间及设施设备。

3.托育队伍建设与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托育服务管理经验缺乏。二是幼儿园 0-3 岁婴幼儿托育从业人员缺乏,托育经验不足,缺少照护能力,托育服务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托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亟需加强。托育和幼儿园面对的服务对象不同,缺少针对性的托育师资培训。

4.托育课程设计与规划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办托育,没有较为成熟的 0-3 岁婴幼儿的托育课程。老师对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缺乏了解,难以根据 0-3 岁幼儿的发展特点去设计活动,实施课程,提供专业的托育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幼儿的健康发展。

5.科学托育理念未能有效转变,宣传仍需加强。目前新生儿出生率逐年降低,尤其是乡镇人口急剧下降,生源流失明显,服务范围内生源不足,托育生源难以保障,未来需求量不确定性较大。家长科学托育观念需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婴幼儿由祖辈照护,不了解托育的重要性,缺少对优质托育服务的认识和理解。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健康营养、科学照护讲座等公益性宣传服务还不够,转变幼儿家长理念仍然在路上。 

三、工作打算

1.加强托幼科学规划布局。加强对未来 5 年地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做好市域内各区县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区域和类型,布好点、补好点,满足百姓入托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协同推进,做好规划设计,尽快研究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推进托育机构房屋结构建设、消防安全、人员配备以及设施设备等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办托水平。

2.加快普惠托幼协同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管理,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精准施策,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有效整合现有的托育机构和幼儿园资源,形成服务辖区内学龄前儿童的保育、优育的机构。规范社会力量办托的审批手续,明确民办托幼机构办理的手续、流程、办理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办托幼机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提供托幼类服务,提升普惠托幼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多元化需求。

3.加强托育队伍培养培训。加大托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素质的培训培养,提升托幼机构整体教育水平,提高托幼照护的服务质量。加大中职+高职、高职+本科联合培养力度,鼓励托幼机构从学校“订制”优秀毕业生,开展订单式培养,为构建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人才保障。建议在符合标准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设置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中心、资格认证中心。建立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等政策体系,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托育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

4.加大托育经费扶持力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设立专项奖补资金,不断扩大资源供给。另一方面要加强成本核算,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保育收费标准,鼓励更多有空余学位的优质幼儿园举办托班、亲子班,为家庭提供更优质的 0-3 岁托育服务。同时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增强科学托育理念及托幼机构责任感,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淮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姓名:冯进

联 系 电话:1395231993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10-(2023)淮教复提字第16号: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30093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