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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里的清明之光:点亮民族解放、独立与复兴之路
时间:2025-04-07  来源:  字号:[ ]

清明节是我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既从属“二十四节气”,也是传统祭祖节日。各地清明节习俗和活动虽不完全一样,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两大基本礼俗,一方面在祖先祭祀仪式中慎终追远、纪念先祖先辈,表示不忘根本,牢记从哪里来;另一方面,在踏青郊游中调适身心、欣赏美丽春景,更好休养生息,回归生活再出发。

一部中共党史就是一部革命斗争史,无数先烈和党员为了理想信念付出宝贵的生命,追思怀远同样是共产党人清明节的鲜明主题,其中蕴含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强信念,党史中的清明节在历史事件和革命热血中被赋予了不一样内涵。

激发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革命壮志

1935年清明前夕,中华民国政府颁令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从此清明节成为延续中华文化、凝聚民族向心力的重要节日。1937年清明节,出于统一战线的政治需要,国共两党各派代表共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黄帝。

1937年清明节,国共两党代表同祭黄帝陵(前排右三为中共代表林伯渠,右七为国民党代表张继)

中共方面的祭文由毛泽东亲自撰写,并刊发在4月6日延安出版的《新中华报》上,文中有“东等不才,剑屦俱奋,万里崎岖,为国效命”“民族阵线,救国良方,四万万众,坚决抵抗”“还我河山,卫我国权,此物此志,永矢勿谖”等语,喊出了共产党人建立民族统一战线共御外侮的口号,既宣传了民族解放的大义主张,也写出了保家卫国的昂扬斗志。

3个月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两党同仇敌忾、共赴抗日战场。在面对异族入侵、民族存亡的时刻,共产党人借助清明节以公祭黄帝、追念先贤的形式,实现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主张,振奋了民族精神,团结了抗日力量,鼓舞了必胜士气。

赓续为国家独立而牺牲的革命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成为共产党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铭记革命先烈的重要举措。

早在1949年3月7日,为纪念各地在解放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当时的华北人民政府发出通令,将1949年的清明节确定为“第一个烈士纪念节”,要求各地举办烈士纪念会,在碑上加刻烈士姓名,在陵园中增植树木,并进行清明祭扫。

1957年清明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派代表前往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进行祭扫。

1958年清明节,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杨勇上将、政治委员王平上将率领志愿军领导机关官兵与驻地朝鲜人民2500多人,一起到志愿军烈士陵园扫墓。

1987年清明节,云南边境各族群众前往当地烈士陵园,共同祭扫纪念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烈士。这一时期的清明祭扫,既有国家行为,也有地方活动,各个地方在不同时段、针对不同事件,在纪念烈士丰功伟绩的同时,也弘扬了烈士们为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主义精神。

根植为实现梦想而奉献的革命情怀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实现这个“中国梦”,无数共产党人无私奉献、默默耕耘,这也是清明节由传统节日最终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原因,其中蕴含着对家国梦想、革命情怀的深切缅怀。

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清明节列入第一批国家非遗名录。2007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第 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将清明节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自 2008 年起正式实施。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充分利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培育爱国主义精神,把清明节祭祀作为根植革命文化、家国情怀的重要载体。

中共元老董必武曾在清明节重返嘉兴南湖,并赋诗一首:“革命声传画舫中,诞生共党庆工农。重来正值清明节,烟雨迷濛访旧踪。”朴素之中见初心,南湖上的红船,不仅仅是“一大”会址,更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摇篮,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无悔初心,从此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最终迎来了今天的光明。

(作者:何亚兵,文章来源:“方志江苏”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