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代表沈钧儒投下了庄严的一票。《沈钧儒纪念集》中记载了他当时的感受:“我从前清以来就从事宪政运动,在历次运动中不知花了多少心血,结果都是枉费心机。今天在党的领导下,才见到了社会主义的宪法,是真正人民的宪法,是真正民主的宪法。”
沈钧儒是中国现代著名的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周恩来同志这样评价他:“沈老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他曾经为民主主义、为社会主义奋斗到老。”沈钧儒是中国民主同盟会的创始人之一,并且担任过民盟第二任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的的第一任院长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他为建立人民法制体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05年,沈钧儒日本留学留影
沈钧儒祖籍浙江嘉兴,祖孙四代都与苏州有很深的渊源。他的曾祖父沈濂是道光癸未进士,祖父沈玮宝,廪贡生,官至苏州知府。父亲沈翰以江苏候补知县侨居苏州,母亲潘德琬是潘馥的女儿。1875年1月2日,沈钧儒出生于苏州,生长在书香门第,官宦世家,他三岁时由母亲课读识字,五岁入塾受启蒙教育,从小接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和济世救民的优良传统,形成了良好的道德修养。
1888年,13岁的沈钧儒回到秀水(今嘉兴)应童子试。1903年,沈钧儒中举人,次年参加甲辰恩科会试,殿试二甲第78名,赐进士出身,签刑部主事。1905年清朝就废除了科举考试,因此沈钧儒也就成了沿袭一千余年的科举考试的最后一批进士之一。沈钧儒的夫人张象徵,字孟婵,是吴县名士张廷骧的长女,自幼聪颖好学有文化,温和善良。夫妻二人,相敬互爱,同甘共苦,感情深笃。
19世纪末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迫使人民奋起自救,一批爱国的知识分子开展了变法图强的运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的变法维新运动,达到高潮。沈钧儒在此期间阅读了郑观应的《盛世危言》、薛福成的《筹洋刍议》和梁启超的《时务报》,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开始留心时务,注意新学。同时,他的出生地苏州,在清政府和日本缔结的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中,被辟为通商口岸之一,他目睹外患日深,爱国思想油然而生。
1905年秋,沈钧儒被清政府派赴日本,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学习,后继入补修科,于1908年4月毕业回国。在留学日本期间,沈钧儒就下定决心要立宪救国。自清末递交第一份国会请愿书到投入新中国的“五四宪法”起草,他为实现宪政国家所做的奋斗贯穿其一生。总结起来,沈钧儒的宪政思想是在关注民生的基础上主张民主法治、崇尚司法独立、力争人权保障。
时务报
沈钧儒一生追求民主宪政,希望中国能有一部真正反映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民主宪法,并能真正付诸实行。新中国成立以后,沈钧儒投入制定“真正人民的宪法”——“五四宪法”工作中。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中的一员,沈钧儒研究了古今中外大量的宪法文献,包括中国历史上的有关法律内容以及世界各国的现行宪法,他的许多研究成果在宪法起草工作中得到了体现。
在1954年6月19日的《光明日报》中刊登了沈钧儒写的《实施宪政的意义》,他指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爱国守法的思想教育,使宪法和法律能够贯彻执行,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看来,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思的。”
叶圣陶先生
叶圣陶(1894-1988),字秉臣、圣陶,江苏苏州人,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叶圣陶一贯强调语言文字的精准、恰当、生动。他认为:“一个词儿用得合适不合适,一个虚字该补上还是该删掉,都是内容问题,不是文字问题。表达内容既然以语言为工具,惟有语言运用的得当,才能表达的得当。”
在1950年9月9日的日记中,叶圣陶写到:“政府委员会派人来,谓国徽早由全国委员会通过,即将公布;于其制法,起数稿而未安,托余另造数句说明之。”1954年,在准备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宪法起草委员会便聘任叶圣陶和吕叔湘为语文顾问,力求做到宪法法条的精准恰当。
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便强调,宪法草案文字尽量采取通俗的形式,以便群众了解和掌握。后来在起草过程中,把“什么什么时”都改为“的时候”;“为”字老百姓不懂,都改成“是”字;“什么什么规定之”,也就是在一句话末尾的“之”字,这些“之”毫无用处,后来也都去掉了。宪法的文字需要字斟句酌、千锤百炼,叶圣陶等语言学家也贡献了锻造之功。
胡绳
“八二宪法”是中国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通过。四十年来,“八二宪法”也经历过多次修改。胡绳、孙起孟和费孝通参与了“八二宪法”的起草或之后的修订工作。
胡绳,1918年出生于江苏苏州,中国著名哲学家、近代史专家。1982年,胡绳出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负责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史,并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胡绳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领衔负责宪法条文的具体起草,并分工起草宪法序言和总纲的部分。胡绳对宪法修订的内容十分熟悉,1982年4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他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中的有关内容,逐一回答了记者们提出的问题。
孙起孟(左)费孝通(右)
著名民主人士孙起孟和费孝通都参与了“八二宪法”的修订和颁布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3年,全国人大提出对宪法部分内容作出修改,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这个建议得到了中共中央的采纳。
(作者:子茵,文章来源:“方志江苏”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