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调查组
4月份以来,市政协组织两个调研组,对全市农村沼气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成绩与特点我市沼气事业的推广应用起步于二十世纪70年代中后期,由于受认识、设备、技术、投入及配套措施等制约,长期处于徘徊不前、发展缓慢的境地。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的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了农村沼气建设的较快发展。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全市沼气建设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建设速度明显加快,部分县(区)的户用沼气已初具规模。截止2005年底,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5600多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县补助1648.5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100多处,受益农户达6.1万户。2003年以来年均增量突破1万户(处),其中2004年、2005年两年的建设总量相当于前二、三十年的总和。涟水县已建成各类沼气池4万多只,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二强。金湖、楚州等县(区)也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9000多只。第二,典型带动成效明显,涌现出了一批示范村、示范户。洪泽县高良涧镇王庄村、盱眙县马坝镇兴隆村、楚州区建淮乡张兴村的不少农户以沼气为纽带,采取沼液浸种、沼液叶面喷肥等综合利用新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养殖业、种植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较早跨入了新型沼气生态模式示范点和典型户的先进行列。涟水县选择道路沿线进行规划布点,坚持从基础较好的乡村起步,基层干部带头,让收益者现身说法,让广大群众深切体验发展沼气的好处,推进了沼气的快速发展。小李集办事处胡楼村目前已建“一池三改”的新模式沼气池438只,占全村总农户的87%。朱码镇柴四村700多农户已有600多户使用沼气,周庄、马庄等村出现农民争着建设沼气的喜人景象。第三,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十五”以来,沼气池型、建池和管理技术逐步成熟,特别是“一池三改”技术的推广和沼渣、沼液的开发利用,沼气的综合效益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据测算,沼气用户节约能源年节支400-500元,加上使用沼气上下产业链的效益,使农民收入明显增加。金湖县前锋镇淮村村发展沼气,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全村人年均医疗费用比其他村减少三分之一,人均纯收入高出三分之一,连年被评为“省百佳生态村”。二是促进了资源利用,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据统计,随着农村沼气的推广,全市2005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2万亩。三是促进了相关产业互动,创立了农业循环经济新模式。各地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粮”、“猪——沼——鱼”等生态模式,把养殖业、种植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与沼气建设有机结合,较好地推进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2005年,我市被农业部列为首家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示范市,涟水县被列为全省首批生态农业县创建单位。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农村沼气的热情。绝大部分受益农户不仅偿到了发展沼气的甜头,也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益处。随着国家对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的加大,农村广大干群盼建、争建沼气池的积极性普遍提高,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二、主要困难与问题从面上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特别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前,需引起高度重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1、认识不够统一。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对“新农村20字五句话”的总体要求认识不足,发展农村沼气没有摆上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位置。有的习惯于计划经济“等、靠、要”的老一套,较少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新思路;有的对农村沼气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缺少应对措施和办法;有的对发展沼气往往局限于解决烧饭做菜和点灯照明,没有看到它的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效益;也有的受七、八十年代沼气效果不理想的影响,保守观望,信心不足。2、发展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涟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县,目前已步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轨道。金湖、淮阴等县区目前正呈快速发展之势,而其他县区建池数量甚少。涟水县的个别乡镇建成池成千上万,而有的乡镇和其他县区的大多数乡镇却是空白。目前单一户用池约占各类沼池总量的90%,而代表先进水平的“一池三改”新模式的沼气池仅占建成池总量的十分之一,建池较多的涟水县也仅占14.6%。3、后续服务滞后。一是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地方只重视沼气的面上推广和建设进度,而对沼气技术的使用与普及、设备的维修、原料的调剂等后续服务缺乏通盘考虑和有序组织。二是沼气综合利用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现有建成池大多只注重其热能作用的发挥,限于解决农民的生活用能问题,而沼渣、沼液在养殖业、种植业的发展以及推进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沼气技术在其它领域中的应用没能得以推广,如利用其生活污水净化低成本、高效率优势,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社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4、资金缺口较大。据测算,建设一只8立方米的“一池三改”沼气池需要建设资金1800-2200元不等。各级财政对沼气建设投入较少,有的一点也没有扶持,除去国家的项目补助,农户一般需自我投入千元以上,资金缺口已成为制约农村沼气增池扩“面”和“一池三改”提“质”的主要瓶颈,如何增加财政投入,同时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是当前农村沼气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三、主要对策与建议为加速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助推作用,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沼气作为农村的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之一。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发展农村沼气,既有利于解决农民生活能源,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确实是一项很有意义、很有希望的公益设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实践证明,大力普及农村沼气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为民办实事的最佳项目,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的必然选择,是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我市农村实际,最贴近农民需求、最受农民欢迎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当前,农村沼气建设正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各级领导必须深化认识,审时度势,把这一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德政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村沼气建设是一项惠及全体农民、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阳光事业”,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在总体规划方面,应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努力推动农村新能源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与村镇规划调整相结合,纳入新农村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种养业发展相结合,努力培育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体系;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努力创建生态家园,真正发挥其在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生活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友好中的积极作用。在沼气自身的发展规划方面,应确立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示范先行以及建一处成功一处、见效一处、造福一方的指导思想。围绕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实际,切实制定由单一户用池向“一池三改”新模式转变的推进计划。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实际状况,逐步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引导产业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中心村率先利用沼气技术,通过外延扩张进一步拓展沼气技术的综合利用价值,推进相关产业间的良性互动。要将沼气技术的应用研究,沼气专用设备的研制和开发,专门人才队伍的培养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培育适应社会化趋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沼气生产服务业,满足农村沼气快速发展的自身需求和社会服务的客观需要。(三)拓宽渠道,多元投入。沼气建设是一次性投入、长期受益的农村公益设施,符合公共财政重点投入方向,单纯依靠农民自我投入确有一定困难,当前应采取政府扶持、社会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一是继续认真贯彻好淮办发[2003]42号文件精神,从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反哺农村的高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县(区)财政要拿出专款用于沼气发展并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建议从城乡土地经营所得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以补助沼气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认真研究并用足国家、省支农政策,以小型公益性设施项目形式,以村、乡或龙头企业、基地等为单位组织项目,争取国债和省政府小型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充分利用省各项转移支付政策。三是集社会之力,多方支持沼气建设。市、县(区)相关部门应积极扶持,打造合力,充分利用其政策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如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土壤改良及耕地保护示范资金、农村改水改厕资金以及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等等,在经费渠道不变、倾斜使用的原则下尽可能地支持沼气发展。四是积极发挥农民的投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和投资积极性,鼓励有建设愿望、有投资能力的农户自我投资、自我受益,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项目支持、部门帮扶、农民自主投入”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四)完善措施,政策激励。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淮办发[2003]42号),根据农村沼气快速发燕尾服的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健全以奖代补的考核奖励政策,鼓励基层干群自发、自主、自愿地发展农村沼气。要把培育社会化服务、市场化经营的沼气生产服务业列为发展农村服务业的重点,完善支持沼气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购置沼气机械设备可享受购置农机具同等补贴政策,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兴建大中型沼气池可享受技改贷款贴息政策,沼气服务业实体可申请启动资金贴息贷款,服务沼气事业的所有企业可享受非经营性服务实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五)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从新时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提高农村沼气建设与发展的组织化程度。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市、县(区)都要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专门机构的工作力量和条件建设。发改委要把沼气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办要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农业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规划部门要在重点镇、中心村规划建设为农村新能源开发留足发展空间;林牧渔业部门要加强生态养殖课题研究和试验示范,环保部门要把发展沼气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财政部门要拿出专项资金建立目标管理奖励基金,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沼气建设的信贷投入力度。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明确分工,细化和落实相关责任,市直各帮扶单位要把沼气建设作为重点,所包行政村沼气普及率不得低于60%。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乡镇村也要有领导专人分管,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有专人负责,推动全市沼气建设健康快速发展。二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在沼气推广发展中,要重点抓好沼气池日常操作与设备维护、沼气综合利用与种养业互动、生态村规划建设、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沼气建设与使用、沼气服务业培育、沼气技术在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等典型示范,逐步形成辐射效应,力争建成一处,造福一方,影响一片,推动农村沼气的快速健康发展。三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要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建设目标责任制,逐级签定质量责任合同。要引入竞争机制,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均实行招投标制度,降低建设成本,规范工程验收,加强程序监督。要以沼气专业队伍为主体,以乡镇为单位,村、组为网点,加大沼气服务实体培育力度,为广大用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服务,构建专业化施工、物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督,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发放报帐制,规范项目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杜绝挪用、截留等现象。目前,沼气事业的快速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条件。要以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示范市为契机,组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沼气综合利用的积极作用,为沼气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议对全市沼气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涟水县召开一次沼气推广现场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沼气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