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亲史料
解放初期的涟水商业
时间:2025-07-25  来源:  字号:[ ]

涟水自古是洪水走廊,土地贫瘠,易旱易涝,生产落后,经济萧条。解放后,在毛主席“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引下,县委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带领全县干群克服一切困难,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兴办商业,揭开了涟水商业新的篇章为顺利进入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大力发展国有商业和合作社商业

涟水是革命老区,1940年8月27日,就诞生了县抗日民主政权。为有利于开展抗,发展经济,以盐河为界,河东成立了涟东县人民政府,河西成立涟水县人民政府涟东县隶属于盐阜区(即五分区),涟水县隶属于淮海区(即六分区)。在党的领导下,两个县都早早建立了一些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以农村集镇为基础,涟东县在 8 个区先后恢复和新建了 15 个合作社,涟水县恢复和新建了18个合作社。

1950年6月13日,两县合并,恢复了涟水县原来建制,县政府内保留工商科。为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安定和改善人民生活,以及为私人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好充分准备,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商业进行领导,加快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建立和发展,扩大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组织,增设营业网点,培养商业干部,吸收工作人员,大力提高销售额,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扩大财政收入。到1952年底,全县建立了 49 个供销社,合作社社员增至 173187人,股金 215199 元,供销社职工发展到 455 人。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社在高沟和朱兴庄建了两个供货栈;在涟城镇开设收猪站、信托站和油烟站,负责工业品和农副产品推销;还为国家代购代销粮食,向农民贷放大批扶持生产资金和粮食,支持农民生产自救;组织农民搞农副产品生产和运输,帮助农民推销产品,改造小农经济。迅猛发展供销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发展全县经济的重要生力军。

二、统一度量衡和稳定市场物价

那时候度量衡在一个县范围不统一,甚至在一个乡镇和同一个集市也不统一。库平秤每斤是16两,天平每斤是15两6钱8分6厘3毫,公堂盐秤是13两,私行秤是17两6钱4分7厘1毫,药行秤是15两9钱8分4毫,酱酒行秤是15两6钱8分6厘 毫(酒)19两6钱7厘8毫(酱),肉行秤是 15两5钱,油行秤是15两,南货秤也是15两。计量谷米等粮食一般用斗,不上称。但是,城乡和集镇用的斗各不相同,有漕斗、米斗、杂粮斗。米斗和杂粮斗大小各有不一,甚至在同一个集市的各行各业也各不相同。漕斗大约容米15斤,只限于县城用。杂粮斗容量大约20斤,基本上通用。比斗小的是升,1升米一般2斤或者2斤4两。市面上用的尺也不一样,有裁尺、九八尺、九七尺,还有铁匠和木匠用的铁尺和木尺。丈量土地用的是丈和弓,一丈为 10尺,一弓为5尺。计量绳的长度叫,每为5尺。

新中国建立后,新生的人民政权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十分重视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度量衡问题,发布了严格的统一度量衡公告,在全县所有集市和村庄张贴宣传。县里成立一个机构,专门配制秤、尺等度量衡器具,限定时间废除过去使用的不统一的度量衡器具。县境所有区、乡、镇都派出一些人员,用相当长时间到各个集市检查监督,终于使所有商家严格按人民政府规定,使用度量衡器具人民群众对此无不热烈拥护衷心感谢党和政府做一件大好事。

解放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过去反动统治时期私商投机倒把猖獗遗留下来的影响,涟水的市场物价发生了两次波动。

第一次是粮食市场价格的波动。1949 年,涟水遭受了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收成锐减,粮食严重短缺。国家迅速组织力量搞救济。这时候,资产阶级投机商人乘机进入粮食市场进行捣乱,疯狂抢购国营粮食部门粮食。他们以每斗(相当于20斤)5万元(旧币,1万元即现在的人民币1元)的价格大量吃进粮食,储藏囤积,企图控制市场上的粮食价格。第二年春天,他们以每斗12万元向市场抛售。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引起其他所有商品价格也跟着飞涨,市场秩序一度严重紊乱。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从东北等地购进几十万斤玉米,低价投放市场,一下子刹住了粮食涨价之风也就平抑了其他商品价格。第一次较量,资产阶级投机商就吃了大亏,灰溜溜把库存粮食按照国营企业的定价卖出去。

第二次是抗美援朝时的物价较量。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资产阶级私商鼻子很灵,早早嗅到了可以趁机大赚一把的机会。他们联合起来趁机捣乱,全县很快掀起了一股涨价之风。譬如,1950年6月,窄面的小土布每匹5万元(1万元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 1 元),仅仅几天就涨到 15 万元;小麦从每斗4.2万元一下子上涨到10万元,其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也跟着上涨,价格普遍上涨 1—3倍。这时候,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能力更加强大,掌握了大量的棉布、粮食、籽种、食盐、糖、肉等食品以及火柴等人民群众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还有大量的生产资料,全部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适时吞吐调剂,及时平抑涨价之风。同时,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挂牌售卖。挂出的牌价,都是县人民政府商业管理部门视市场行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统一制定这样,就稳定了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的基本需求,稳定了人心。由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形成了主体力量,私商日趋衰弱,后来根本也就无力捣乱市场,无法严重坑民害民了。

三、两次调整和“三反”“五反”运动

建国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涟水县商业经济进行了两次调整。第一次始于1950年7月,第二次始于1952年11月。

第一次调整,主要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采取加工、订货、贷款、收购等方式方法,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扶持帮助。首先组织他们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文件,教育他们明确调整意义,明白调整内容。广大个体商人认识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精神振奋,向国营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学习,积极从事工商活动,努力活跃市场稳定物价。一些萎靡不振的企业焕发精神,歇业的企业也纷纷复业,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也随之和谐起来,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企业和私营工商业都得到稳步发展

第二次调整,主要是政策上的调整,目的是发挥个体、私营商家应有的作用,稳定市场。第一方面,调整限制,调动私商的积极性。第二方面,调整经营范围,扩大私商经营商品的品种和范围。确定国营商业企业多做商品批发,适当收缩商品零售,让私营商业在这方面充分施展才能。第三方面,调整价格,适当扩大批零差价和季节性差价,批零差价扩大到15%左右。私营商业者因此得到了较高的利润,赚到钱了,就大力扩营业范围,全县商品销售呈明显上升趋势。

两次商业调整,安定了私商情绪,缓和了市场上的公私关系,调动了城乡小商小贩的营业积极性,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为顺利恢复国民经济工作、顺利过渡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全县商业零售额从 1949 年的 349 万元上升到1952 年的 764 万元。1952 年 12 月份,全县百货营业额17870.5元,到1953年1月达到18167元,比1952年12月份上升46.4%,净上升8296.5元,2 月份又比 1 月上升 24.3%。从此,涟水的商业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为保障人民的物质供给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也在这时候,私营工商业中的一些不法分子故技重演,不遵纪守法,不好好办企业做生意,搞起了歪门邪道。对生产的产品偷工减料售卖的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赚取非法利润;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大肆进行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经济情报,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危害。

为打击资产阶级猖狂进攻,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按照中共淮阴地委部署,从 1951 年 12 月起,涟水全县在机关内部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这次运动意义重大,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也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思想觉悟,振奋精神,保持革命战争年代里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奋勇向前的精神状态,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稳定了以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企业为主体的社会经济流通事业健康发展,保卫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2年3月,全县在私营工商业界开展了“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资财、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当时,县委县政府从党政机关和国营企业中抽调了31人,组成若干个工作组,进入各行各业的私营企业,深入开展“五反”运动。全县共组织652户私营工商户938人参加学习,学习党中央“三反”“五反”文件,学习省委和专署党委指示,学习党报党刊重要文章,努力提高私商人思想觉悟。通过学习,大家深刻反思过去的所作所为,检讨过去从事的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在生产和商业活动中的不法行为大多数不法企业和不法商人能够老实坦白自己过去的不法为,深刻交代不法问题但是,也有少数严重违法户负隅顽抗,拒不交代问题。党和政府采取慎重态度,认真组织调查,弄清犯法事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定案,按照有关政策法令处置。对于那些守法户和主动坦白交代的商家,党和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审定,全县有私营守法户466户,基本守法户82户,二者共计548户,占总户数的84.2%;半守法户和半违法户 101 户,占总户数的 15.2%;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 3 户,占总户数的0.09%。县委县政府对投机倒把不法分子进行分化瓦解,争取了大多数,孤立了极少数顽固分子,从而稳定了社会,稳定了经济建设,对国民经济恢复产生了积极作用。

通过“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迅猛发展,私营工商业也展现出新的面貌,全县整个工商局面焕然一新。

(作者:王甫君,文章来源:“涟水政协”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