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涟水县的工业发展史上,曾有一家为我县食品工业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国营企业——涟水酱醋厂。涟水酱醋厂是由新中国前的私营酱园店,经公私合营改造后转为国营企业的。在冯加兵等同志提供相关资料和县档案馆提供部分文献的基础上,经过更大范围的调查了解,我把公私合营前后的涟水酱醋厂的大致情况拟成文史资料,以留住涟水县工业发展历史中的一段记忆。
一、合营前的私营酱园店
民国初年,涟城商人冯志仁,从外地引进酱油酿造技术,在涟水县城投资创办“益泰酱园店”。这是涟水县境内兴建的第一家酱园店,开启了我县百姓在烹饪中开始使用本地产酱油调味品的历史。其后,又有几位商人在涟水城内陆续兴办了6家酱园店,店号分别为:蒋久大、冯益泰、濮慎和、张寿昌、乾泰仁、庄庆和。当时,冯益泰、濮慎和、张寿昌分别拥有资金1000余元,农村还有土地;蒋久大拥有资金七八百元,农村没有土地。乾泰仁、庄庆和本钱较少,酱园店的规模小一些,其他4家规模大一些。各酱园店均有工场和商店,前面有店面经营,后面有作坊制作生产(俗称后作)。早期的产品有酱油、豆瓣酱、酱菜等。
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入侵,烧杀抢掠,涟水城内战事连连,兵荒马乱,居民生活无常,纷纷逃往农村,城镇人口大幅减少,商户经营惨淡。1937年,日寇将日币注入涟水市场(老百姓称为日票),受到广大市民和商户的抵制,城内商户的生意很难维持。1948年7月,涟水县城解放,酱园店业和其他商户才又逐步恢复生机。
这时的6户酱园店地址和店主分别为:冯益泰酱园店在张巷(现光明眼镜店附近),店主冯家杰;蒋久大酱园店在北大街(现安东路东侧、涟漪东路北侧),店主蒋士伦;濮慎和酱园店位于双桥街(现中山路南侧胜利巷附近),店主濮家正;张寿昌酱园店位于中山街(现中山路,原县文化馆前),店主张天成;乾泰仁酱园店位于新北镇桥北(现东商城,原涟城豆制品厂),店主王荣恩;庄庆和酱园店位于新北镇,乾泰仁酱园店南边,店主庄寿海。
二、党和政府引导酱园店走合作化道路,实施公私合营改造
1.公私合营改造的形势背景
1953年,中共中央确定了党在过渡时期(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为“一化三改造”)。之后,县委贯彻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将棉布、酒类、茶食、面饼、粮食等行业纳入国家计划,或为国营商业、合作社所代替。对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私营工商业,通过国家政策限制其原料供应和销售市场,使其生产经营接受国家的委托加工和计划订货。1953年10月,全县对粮食和油料实行统购统销,酱制业原料实行计划供应。为节约用粮,制酱原料改为豆饼、面粉、麸皮。1954年下半年,根据国家对私商、批发商采取“限制、排挤、淘汰”的方针,县委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小批发商,采取暂时维持利用;对人数较多、营业额较大的私营零售店,引导其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办法。1954年8月,县财委召开会议制订私营商业改造初步计划:对土烟、酱园等行业限制其发展。随后,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逐步兼营这些业务。
1955年3月,县成立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办公室,由县财贸部、工商科、供销社、税务局及有关公司人员组成,按照“全面安排、积极改造”和“边摸底、边安排、边算账”的精神开展工作。第一步,对私改造办公室召开各种会议,摸清情况,统一思想;第二步,召开私营商业经营者座谈会,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思想情况,分别进行教育,揭发他们过去不正确的经营思想和经营作风,指出今后的光明前途,启发其社会主义经营积极性,树立正确的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观点,并要服从国营合作社领导和爱国守法;第三步,通过党的统一领导,研究对私改造的各种措施,按照本县情况采取分层段的办法进行安排和改造。春天淡季时主要抓重点改造,通过摸底排队找出私营商业中困难户和经济能力差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改造对象和方法,并从中培养积极分子带头经营,以推动其他商户,而在旺季时,主要是抓生产经营。
2.公私合营的前期准备
1955年下半年,县工商科(即后来的商业局)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筹备公私联合经营工作。涟城镇的酱园店行业因是政策规定涉及民生、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私营工商业、手工业。因此,县政府安排酱园店行业作为我县先期实行公私合营改造的重点。
1955年9月,县工商联委派涟城镇工商联主任蒋正国、冯益泰酱园店店主冯家杰等4人到淮安县(今淮安区)学习公私合营改造工作的实施经验。蒋正国回来后,分别到各家酱园店宣传党的对私改造政策,分析私营酱园经营的难处和加入合营的好处。如原料的购进,在政府对粮食和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后,私营酱园店的原料受到很大限制,无法满足现有产量的原料需求,更别说扩大规模了,而公私合营后,原料就可以纳入国家计划,供应有了保障;再如用工组织,在私有经营店中,用工都是自己招募亲友或社会人员,由学徒开始,培养成熟练工,工资待遇都是各家自己谈,也没有一致的调整方法,老板和店员容易产生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办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用工由政府统一组织招工,定期按政策调整工资待遇,这样比私营企业用工有很大的优越性;又如,私营酱园店由于规模小、产量低,旺季时候不够销,淡季时候销不动,而合营以后组成联合体经营,就成为规模化的企业,政府可以调剂货源,灵活调整淡旺季营销,并且可以加入供销合作社向全县农村扩大销售。对加入合营企业后的原有的私有财产,会按照所占份额折算股份,参与年终的利润分红,原来的店员包括雇工和家里的富余人口都可以由政府安排到合营企业工作,按月发工资。总之,私营店经营的路子越走越窄,合营以后与农村合作社一样,越来越兴旺。随后,县工商科和涟城镇又组织6户私营酱园店主认真学习和讨论党对私改造政策,动员大家走合作化道路,这样才能把祖传的家业和技术更好地传承下去。他们宣传党的赎买政策,消除后顾之忧,提高大家对公私合营的认识,激发了加入合营组织的积极性。蒋久大、冯益泰、濮慎和三家酱园店主率先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随后,其他三家酱园店也都表示接受公私合营改造。至此,涟城镇酱园店行业公私合营改造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3.公私合营的实施
1956年1月22日,涟水县人民委员会(后改称涟水县人民政府)对涟城镇人民委员会(后改称涟城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作出批复:“你会本月二十一日要求批准蒋久大等六户组织公私合营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公私合营组织,其名称为:‘公私合营益泰酱园店’。希即办理登记手续,予以营业。”拿到政府批文后,对私改造办公室先组织人员对各户酱园店进行清产核资,将县城内6户个体酱园店的制作设施、存货、房产、用具全部登记造册,然后集中到冯益泰院内,实行统一经营管理。1956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正是年前的旺季到来之时,“公私合营益泰酱园店”正式挂牌营业。
合营后,对资方人员,依照党的赎买政策,妥善地给予工作安排和生活照顾,并核准定股计息。原来的私营业主家人和店员凡能参加劳动并愿意到合营后新企业工作的,政府都给予安排工作。各家进入新企业工作的人员有:冯益泰3人、蒋久大4人、张寿昌3人、乾泰仁3人、庄庆和4人、濮慎和4人。合营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将每家的资产折成股份入股,其中冯益泰1700元股份,濮慎和3700元股份,张寿昌1800元股份,蒋久大2500元股份,乾泰仁1300元股份,庄庆和700元股份。政府专门印制了股票发给各家,每年底一次分红,按照股本金的4%分得红利。
公私合营后,企业负责人有公方代表和私方代表共同担任,政府安排刘炳清担任新企业的公方经理,蒋正国担任私方经理,政府还委派原供销社的会计徐海棠到合营企业担任会计。
合营后的新企业把原来各家的作坊(后作)全部集中到冯益泰一处,除了庄庆和,其余5家原有的门面依然保留,作为合营企业的5个销售点。每个门市安排学徒工都去站店,另配一名负责人。企业实行全新的管理模式,给每个人定了薪酬待遇,按月发工资,学徒每月12元,职工按月发给服装费1.83元。冯加兵当时虽然只有18岁,但在原来的益泰酱园店时就已经是熟练工了,掌握了酱油、醋的酿造技术,合营后在后作负责酿造和腌制操作,兼任生产组长,还负责给各门市发货,每月工资16元。合营企业成立后,正值春节前旺季,需要大量备货,晚上经常加班。晚上加班每人可以领2.5两粮票和2毛钱夜餐费,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干部职工热情高涨。合营后产品品种也比原来多了。到收购季节,组织人到大新集、五港、保滩、朱码、李集、宋集、钦工等地收购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又招收一些临时工搬运、切丝,做腌制、加工的半成品。
据冯加兵老人回忆,公私合营后,公方经理刘炳清和私方经理蒋正国以身作则,一心为公,开会要求大家端正态度,积极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出大力、流大汗,生产要多、快、好、省,服务好每一位顾客。那时的干部职工思想纯正,一切服从党中央、毛主席指示,听领导的话,干部没有贪污腐败,职工没有偷窃扒拿。门市营业员和会计对每天的营业收入如数上交,都不会截留私分钱款;车间和库房管理人员经手的成品半成品都没有“又吃又带”行为。
1957年下半年,因合营后的益泰酱园店在原址受条件限制,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搬到大关庙(又叫东大滩,现实验幼儿园位置)。这里的面积大约相当于原来的冯益泰酱园的3倍,场面比原来大多了,盖了4间面南柴笆简易厂房,6间面西砖墙厂房,另外又租了3间民房。院里有一口井叫九羊仙洞,传说有一种灵气,大家都希望能给益泰酱园带来兴旺发达的愿景。但当时的井已经废了,这里紧靠东大澳,除了酿造用水是从废黄河运来的河水,其他生产用水都是取自澳子里的水。当时的市政建设设施还比较落后,城里没有建立系统的污水排放管网,居民的生活污水都是就地排放,在澳子边的人家就都排到澳子里,所以这里的水不能作为生产用水。
三、由公私合营到国营企业的华丽转身
1958年春,县委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要求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献出股份,然后决定:将“公私合营益泰酱园”收归为国营商办工业企业,改为国营涟水酱醋厂。
收归国营后的第一任厂长王立栾,蒋正国任副厂长。王立栾是从供销社调来的,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对人和蔼可亲;蒋正国虽然原来是私营酱园店出来的,但他倾心爱国,忠诚于党,1949年就在涟城镇参加革命工作,后来又兼任工商联负责人。担任酱醋厂的领导后,一心为公,处处为企业和职工着想。他们两人配合默契,王立栾虽然在生产业务上是外行,但在政治上把关,负责销售业务和农副产品收购等事务;而到粮食部门要计划、调原料都是蒋正国去争取,还负责生产组织和新产品研制,他对事敢于负责,对市场前景有独到的发展眼光和超前意识。
改为国营工厂后,企业又经历一次重大变革。县政府对酱醋厂的下一步发展又重新规划,决定将厂区从大关庙迁至能仁寺(中山路56号,现能仁寺位置)。所有员工都成为国营企业职工,大家欢欣鼓舞,热情洋溢地忙碌着企业搬迁、环境整理和新厂房屋、设施的搭建。
新厂成立,厂领导带领大家自己动手、艰苦创业,决心在这里再闯出一片新天地。这里原来有4间门面和3间仓库,是原华纱布公司的房子,由政府收归公有调配给酱醋厂。厂区一片空地,急需新建车间、库房,扩大规模,厂领导带领大家用柴笆和茅草等搭建起简易厂房。开始只有100多口缸,都是以前私营酱园店搬来的,比较小,到新厂后添置了200多口大缸。
1958年下半年,蒋正国提出在厂内建简易水塔,下面用铁架,上面支起大木桶,用水泵从西大澳打水,再通过管道通到车间,主要用于清洗杂用,不再用人工挑水,但是酿造、做酱等还是要到西边引河拉水。1959年上半年,又改建引河头水塔。当时涟水县城没有公用自来水,有条件的单位都是自己建造水塔安装简易自来水。蒋正国带领大家在酱醋厂西几百米的引河头(原县石油公司附近)建造一座水塔,铺设管道到酱醋厂院内,厂里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开始有了比较洁净的自来水。引河头的水是盐河水引到西门口的,那时的盐河有船行驶,但是污染源少,用泵把水打到水塔上经过沉淀后送到厂区,水就很清了,既方便又洁净,还节约成本。
到了新厂区,规模扩大了,职工也增加了,正式工达到38人,临时工100多人。厂领导研究,要着眼长远,让这个国营企业发展壮大,为建设社会主义做贡献。一是调整经营方式。以前酱醋厂的销售业务主要靠供销社和零售商业批发,自己的门店零售占的比重已经很小,企业从原来的商业为主转为生产为主。1958年下半年,原来分散在厂外的各处门店全部撤销了。在现有产品基础上,蒋正国又带领职工开发新品种,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开拓新业务。二是增加酱油、醋瓶装产品。过去都是散装酱油、醋,居民要自己带玻璃瓶到门市去打,找不到玻璃瓶就没法去买。批发到基层供销社也都是用坛装运输,再向用户零售,也是要顾客自己带玻璃瓶来打。增加瓶装酱油、醋以后就扩大了销量,大大方便了顾客。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新技术,开发新产品。1959年,蒋正国专门派冯加兵到宝应界首学习茶干生产技术,并且聘请师傅上门指导,推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茶干新品,投产后一直供不应求;还安排冯家宝到淮安县(现淮安区)学习豆腐乳制作技术,安排汪立中到扬州学习制酱曲种生产技术,派王寿年到无锡学习液体味精生产技术。1960年,企业又引进白酒生产技术,开发出市场紧俏的山芋干白酒。这些措施的实施,培养了一批生产技术人才,增加了一系列新产品,扩大了经营规模,较快地提升了企业综合实力。四是积极扩大销售渠道。在县内,酱油、醋、酱菜等产品的销量,通过供销社系统批发渠道进入全县农村,已经在原来门市零售基础有了大幅度增加,但是蒋正国还是不满足现状,亲自到南方了解市场行情,根据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把涟水酱醋厂的酱油、醋、腐乳、酱菜等产品,通过陆路运输到陈家港码头,再经海上运输,销到上海、宁波、金华、镇江等地,开拓出更广阔的市场。不久,涟水酱醋厂的产品在江浙沪市场上声名鹊起,大出风头,与镇江恒顺酱醋,扬州四美酱油醋、三和酱菜、五福腌制品齐名。
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酱醋厂得到快速发展。1957年产值15万元,1958年搬到新厂后的当年,就实现产值20万元,到1959年就完成36万元,1960年完成41万元,1961年达到46万元。据冯家兵老人回忆,县政府1959年开会表扬了涟水酱醋厂,当年实现利润18万元,他制作的新产品什锦菜获得全省评比第二名。
四、“四季红”商标的超前创立
在涟水酱醋厂发展历史上,蒋正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公私合营前后的历程中,这个企业的每一步成功都倾注了蒋正国的大量心血,他的开拓进取、敢于负责、不断创新的精神,感染了每一位职工,推动了涟水酱醋厂的发展。这里还要提起一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里程碑式事件,就是涟水酱醋厂的“四季红”商标。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然而,由于当时企业少,地方政府对商标管理也不够重视。然而,蒋正国在1960年就有了商标意识。他认为,产品要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有过硬的质量和独特的风味,还要有自己的商标,与他人有别,在市场上创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于是提出要为酱醋厂的产品申报注册商标。在当时,全县还没有一个注册商标,一般人都不知道商标是何物,更不知道还需要注册(1971年8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商标调查的结果显示,全县只有涟水酱醋厂有注册商标)。在那时,蒋正国就有如此超前的商标意识,懂得用商标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见他在市场经营方面所站的高度是不一般的。后来才了解到,蒋正国青少年时期随父亲在上海读书,有时帮着父亲打理生意,很小时候就与大城市的商界有过接触,很早就有了商业经营理念。他把自己要为酱醋厂创立商标的想法与其他厂领导沟通以后,又向商业局领导作了汇报,虽然局领导不懂商标为何物,但是凭蒋正国的办事认真和一心为公的精神,对他充满了信任,同意他的做法。他找人设计了月季花开图案,取名“四季红”,作为涟水酱醋厂产品的商标。商标图案设计好了之后,蒋正国亲自去省工商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久,“四季红”商标就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从此,涟水酱醋厂贴上“四季红”商标的产品红遍大江南北,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四季红”商标的创立,开创了我县商标注册的先河,为涟水酱醋厂的产品在市场上提高知名度、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是蒋正国为涟水创下的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
(作者:孙国梁,文章来源:“涟水政协”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