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世界著名的多沙河流,以“善淤、善决、善徙”著称,它北决强占海河水系作为入海的尾闾,南决夺淮河外排入海。黄河历次泛滥造成的水系紊乱,黄泛泥沙的淤积和覆盖,是黄淮海大平原自然灾害频繁的主要原因。

一、黄河夺淮与侵淮
自有记载以来,黄河大小改道多达260余次,改变其入海尾闾的全流大改道有6次。南宋绍熙五年(1194),黄河改道夺汴水、泗水和淮安以下的淮河入海,是大改道中的第五次。
自古以来,黄河南泛侵淮和夺淮是有区别的。侵淮,一般是指黄河向南决溢的水流,进入淮河,过了不久被人工堵复,恢复原有的河道下泄入海。夺淮,则是黄河已抢占淮河下游河道作为自己的入海通道,遗弃了原有入海的尾闾,也就是一般所说的“鹊巢鸠占”。
史料有记载的如:西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夏,黄河在濮阳瓠子决口,东南流向巨野泽,经由泗水入淮,其时间虽长达20多年,但在汉武帝亲自主持下堵塞决口,回复故道。这次黄河侵入淮河,没有形成改道夺淮的后果,只是侵淮而已。再如,淮河下游河道已经被夺,成为黄河的入海河段,在黄河改道口的上游再发生南泛入淮河的情况,从历史事实来看,都没有长久占领淮河,也仅仅是黄河入淮流路一时的改变,这也不能说是夺淮。再如明朝正统十三年(1448),“河徙开封西北荥泽县,入汴河,至寿州入淮”,没有因为这次的泛滥而夺占淮河中游河道,这也只是侵淮,不是夺淮。

二、关于黄河夺淮起始时间
有关黄河夺淮的起始时间,历来就有两种版本,一是南宋建炎二年(1128)南宋东京留守杜充决堤说;一是南宋绍熙五年(金明昌五年、1194年)河决阳武故堤说。按第一种说法,到清咸丰五年(1855)黄河第六次大改道至山东利津入渤海,时间长达727年;而按照第二种说法,夺淮时间是661年,两者相差66年。
黄河水利委员会持第一种说法,而淮河水利委员会执第二种说法。黄河水利委员会编著的《黄河志·大事记》据《金史·河渠志》,金太宗天会六年(1128)冬,金兵南下。宋东京留守杜充“决黄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黄河从此南流,经豫、鲁之间,至今山东巨野、嘉祥一带注泗入淮,形成黄河长期夺淮的局面。”而在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的记述,“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显然,“黄委”关于夺淮的结论设定在1128年。
可是,淮河水利委员会从建委之初,即定为1194年,他们编著的《淮河志·大事记》,也是依据《金史·河渠志》。对于黄河夺淮的记述前面部分跟“黄委”的一致,后面部分在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八月,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洪水大溜奔流封丘,大致经长垣、曹县以南,商丘、砀山以北至徐州冲入泗水,从淮阴注入淮河。从此,黄河主流全部南移入淮,开始了黄河长期夺淮的历史,直至清末徙止。
黄、淮两大水利流域机构说法不同,这里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淮安位于淮河下游,应该认同哪个说法。
自汉以来,多有黄河入淮的记述,并未明确记载黄河夺淮的具体时间。从1128年到1194年,北宋已亡,赵构的南宋朝廷已经南迁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仅在楚州以下的黄河是它的北部边界,所以在《宋史·河渠志》中,到南宋就没有关于黄河治理活动的记载。黄河流城大多在金人的控制之下,《金史·河渠志》对于黄河南流入淮有较多的记述,如:“金始克宋,两河悉畀刘豫。豫亡,河遂尽入金境。数十年间,或决或塞,迁徙无定。”首先阐明,黄河在金与南宋对峙的前期是处于“或决或塞,迁徙无定”的状态,也就是说,黄河的主流总体上还没有以淮河河道作为其入海的尾闾,这段时间还是多经故道入海,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夺淮”。1128年记载,“(宋东京留守杜充)决黄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六月记述:“河决李固渡,水溃曹州城,分流于单州之境”,“新河水六分,旧河水四分”。按1128年的记载,黄河在夺淮后的40年中,黄河基本还是经旧河道入海;1168年的南泛,其水流还只是六成经新决的河道入淮,在杜充“决堤”与“河决阳武故堤”之间的66年中,还是“或决或塞,迁徙无定”的状态,其旧道仍未断绝,此时似不能下“夺淮”的定论。
《明史·河集志·黄河上》开篇即记载:“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笔者注:济,即古济水)入海。金明昌中(明昌五年),全河皆入淮。元溃决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郭间,漂没千余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这里说得比较清楚,从金明昌五年(1194),故道已绝,黄河已全流入淮。到元代,黄河经常溃决,为害山东省的西南部,经过贾鲁的整治,使之全流经淮河入海。这里明确了1194年是黄河北流断绝,全流入淮,这应该是黄河夺淮的起始时间。
乾隆《淮安府志·河防》亦从此说,有:“宋代光宗绍熙以前,言河防者大抵在翼、兖、济、豫之间,与淮郡无涉。金章宗明昌五年(宋光宗绍熙五年)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注梁山泺,分为两派,一由北清河(即大清河)入海,一由南清河(即泗水)入淮,而汲胙之流遂绝,其去禹迹益远矣。”以史籍的记述,“1194年”说较贴近“夺淮”的实际。所以,自明清以来,一直都是以黄河屏弃故道夺淮入海,即南宋绍照五年(1194)作为计算其夺淮的起始时间,淮河水利委员会从此说,淮河流域一贯都从此说。

位于涟水境内的废黄河
三、有关黄河回复故道问题
近年,常见有文章论述,1855年“黄河北徙,复归故道”的说法。笔者以为,这种说法不够恰当,黄河是北徙了,但并不是回归几百年前的故道。理由是:黄河历次的大改道,都是因为其原有尾闾已基本淤塞不通,再也无法容纳全流下泄,所以改道另觅新的途径。当再次改道时,故道已经消失几百年,实际上已不可能“回复故道”。除非是决口改道不久,人为地进行堵口复堤,可以回归故道。
(作者:范成泰,文章来源:“方志淮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