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盐生产历史源远流长,行政管理也随之产生。在元代之前,盐政管理体制历经了频繁的调整与变更,直至元代以后,才趋于规范化和系统化。自元代开始,蒙元政权便在两淮地区设立正三品官职的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以负责食盐的产、运、销。到了明代,盐业方面基本实行官督商销的制度。明代建立之前,朱元璋就已经重视两淮盐务。在其率领明军尚与元军张士诚部交战之时,于元代至正二十六年(1366)二月沿用元制设置两淮都转盐运使负责两淮盐务,“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二十取一,以资军饷。”明代建国后,在全国先后设立了六大盐产区,分别是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河东。每个盐产区分别设有都转盐运使司进行管理。另外,还有7个小型产盐区,只设盐课提举司。清代沿袭明制,但列入的产盐地区有所增加。除当时蒙古、新疆之外,内地又增加了奉天、广东、四川、云南、陕甘5个盐产区,共成立11个都转盐运使司和7个盐课提举司。户部为管理全国财政收支机构,盐业方面的事具体由其下属的山东清吏司负责,掌全国盐课核销请引及稽查各地盐税入库等事务,但并不掌管全国盐政之权。主管盐务的各地都转盐运使司,则都建立有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与系统。在盐运使和盐法道之上,朝廷每年还派出一名巡盐御史专督其事,亦称“盐政”。
清代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署图(位于扬州府城新城)
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署(扬州)
该署初于明代洪武元年(1368)驻节泰州(时属扬州府)城内州署以东,后于洪武三年(1370)迁至扬州新城。主掌两淮地区食盐生产、行销等事宜,下设通州(即今南通市,时属扬州府)、泰州、淮安3个分司及各盐场课司、盐仓等机构,受巡盐御史及盐法道监督。两淮都转盐运使司“设都转运使,从三品;同知,从四品;副使,从五品,皆各一人;判官,从六品,无定员;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同知、副使分司进行管理,总于都转运使”。盐运使主要负责两淮地区盐场食盐的运销、征课,钱粮的支兑、拨解,属官的升迁、降调,私盐案件的处理与缉私考核,并按时向两淮巡盐御史汇报盐务。通州分司负责管理丰利、马塘、掘港、石港、西亭、金沙、余西、余中、余东、吕四10座盐场及其对应的10座盐课司与各盐仓。该分司署初设于通州西城,后于正德十四年(1519)移驻至通州石港(今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泰州分司负责管理栟茶、角斜、富安、安丰、梁垛、东台、何垛、丁溪、小海、草堰10座盐场及其对应的10座盐课司与各盐仓。该分司署初设于泰州城北关,后在驻节泰州城内的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署迁往扬州,继废盐运广盈仓后,泰州分司署也随之迁往东台场(今东台市安丰镇一带)。淮安分司负责管理兴庄团、临洪、徐渎浦、板浦、莞渎、庙湾、新兴、伍祐、刘庄、白驹10座盐场及其对应的10座盐课司与各盐仓。该分司署初设于安东县(今淮安市涟水县)东城坊,于清代康熙年间在淮安府城西北河北镇建立行署,并在雍正年间迁署于此,后又移驻于其以南侧河下。乾隆二十四年(1759),该署移驻海州(今连云港市)板浦;乾隆二十八年(1763),淮安分司更名“海州分司”。从明初至清末盐政停止间,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所辖3个分司各司其责,所辖盐场、盐仓或巡检司因时期不同,则会有所调整。
明清时期,位于扬州新城内的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署,下设淮安府治山阳县(今淮安市淮安区)的办事机构主要有4个,除盐务行政机关——淮安分司署外,还有淮北监掣同知署、淮北盐引批验所大使署与乌沙河巡检司署等。此处“淮北”是一个特指地名,即这些官署的驻地——淮安府城西北的淮北镇,简称“淮北”。后改为河北镇,简称“河北”。清代乾隆《淮安府志》中,河北镇(今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河北村)与平河桥镇(今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车家桥镇(今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板闸镇(今淮安市生态文旅区)、清江浦镇(今淮安市清江浦区)、汊河镇(今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并列为山阳县(今淮安市淮安区)六大镇,相当于一座小型城池。
清初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淮安分司署图
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淮安分司署
该署行政长官为盐运使司副职官员,常由盐运同知、副使、运判等担任。在《清史稿》中,就记录了这些“运同,运副,运判,掌分司产盐处所,辅运使、盐道以治其事”。明代嘉靖《两淮盐法志》中记载的就更为具体:“判官掌治分司盐筴之政令,督诸场使,促程课,理积逋,岁巡季历,以稽其课之多寡,官之勤惰,而惩劝之。凡驵侩侵渔,悍玩圮族者,则治之以法。而又以时检校巡司,杜缉私贩。凡灶情、商隐、士蔽、官邪,得于睹闻昔,悉达之总司,而入告于御史焉。”总的说来,分司行政长官的主要职责就是管理所属盐场的产盐、收税、验票、支盐、清税以及考核所属官吏、处理盐务纠纷、检查所属巡检司、防范食盐走私等事务。因为权力很大,所属盐务官吏、各类盐商便都要围着他转。因此,淮安分司署设在安东县时,安东就成了盐运枢纽和集散中心;分司署迁至淮安府城周边时,淮安府治山阳县就成了盐运枢纽和集散中心。明代书画名家文征明的曾孙、天启二年(1622)壬戌科状元文震孟在他的《安东县创筑城垣记》一文中描述万历四十六年(1618)时写道:“行鹾御史臣龙疏请于朝,谓淮北盐贾集于安东者,每岁不下二十万,得城则商资安,商安而邑民富”“安东为河、淮入海之路,淮北锁钥,百万盐筴辐辏于此。”那时许多盐商都聚集在安东,还有不少人都入了安东县籍。淮安分司署于清初迁至淮安城北河北镇,后南迁至河下。盐商们亦紧随其后,陆续从安东县迁往山阳县,并成为淮安盐商的主体。
淮所掣盐图
淮北监掣同知署
该署职能原由淮安分司负责,时淮安分司署尚驻节安东县,但已在府治山阳县河北镇建立行署,同与淮北盐引批验所行监掣之事。这期间,可能由淮安府的一位佐贰官(副职官员)负责过一段时间。淮安分司署迁来淮安后,与淮北盐引批验所大使署一同驻节河北镇,但监掣工作仍由分司负责。乾隆二十五年(1760),上驷院卿高恒兼管两淮盐政,经他奏请,淮北即仿淮南批验所之例,单独设立监掣同知掣盐,并作为实缺,“吏部议覆准设淮北监掣同知,所有淮所大使以及淮北巡缉事宜,统归淮北监掣管辖。”淮北监掣同知原同为盐运使副职,要高出批验大使官阶许多,他便鸠占鹊巢,占了淮北盐引批验所大使署,并让批验大使“附驻其旁”。
引盐渡河图
淮北盐引批验所大使署
该署与淮北监掣同知署职责基本相同,且后来还在同一处办公。它在淮安曾驻节过几处位置。先是位于淮安坝,明代中期名臣王琼在其《漕河图志》中记载:“淮安坝在新城西北七里淮岸之南。”嘉靖《两淮盐法志》中又载:“安东县南六十里支家河头,淮北诸场盐必榷于此,始货之庐、凤、河南。旧所基在淮南岸,当河冲流,弘治间再圮于水,费帑藏七千金筑之。正德辛未复圮焉,御史(刘)绎乃从商议,请移于北岸”。这个“支家河头”即指支家河的最南端终点,就是淮安坝。后移驻至河北镇西里坊,即淮安坝的斜对面。改换地点的原因是因为淮安坝处“岸高水低,难为船运”,且“私盐难禁”。清代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中还记载:“淮北监掣同知署,旧在淮安府山阳县北门外七里淮北镇之西里坊,淮北批验所大使署在监掣同知署内之右,乌沙河巡检署即在淮北镇之东里坊,均于咸丰十年(1860) 毁于捻军,迄未建复。今官赁民屋以居。”淮安文人杨庆之在其《春宵呓剩》中也是如此记载:“郡城盐河北西里,旧有批验厅、同知署,盖盐引至此,其官批发核验。”之后,该署又迁至河下绳巷因案罚没的程梦鼐豪宅懋敷堂之中。其行政长官为大使,“秩正八品,专掌水商赴淮买运后,申请给发水程运票、引皮、到日订封引目,钤盖印信,给商领运。每季分别口岸,造具运过纲盐商名引数,申司呈院,颁发江南、河南两盐法道查照督销。”但批验大使工作是有人监管的,即所谓“监掣”。
乌沙河开行图
乌沙河巡检司署
该署原驻节安东县安东坝,亦称安东坝巡检司。其行政长官为巡检,“掌盘诘盐引之政令,凡商盐赴掣,各候验于桥坝下。淮南盐船泊湾头桥,淮北盐船泊安东坝,查无私夹,乃籍其舟次,以上于使司而放之行。其有犯禁私鬻者则举其货,系其人,以候所司之究核。月终令以所获之绩,比较于所隶分司,分司季终则以其有无多寡,请于御史行赏罚之令焉。”“湾头镇、安东坝二巡司,专主验放商盐,兼诘私贩”。乾隆二十九年(1764),安东坝巡检司迁至山阳县乌沙河附近,遂更名为乌沙河巡检司。巡检“专掌淮北纲食引盐皮票,到日查明引数,填注日期挂号,督率巡役、巡船、水手催趱引盐,严稽夹带,并查拏爬窃窝囤,及酗酒赌博打降等事。永利、裕民二闸,亦归管理”。
两淮盐场分布示意图
管辖盐场
淮安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自先秦以来一直都是国家重要的盐产区和盐业管理中心。唐宝应元年(762),刘晏任盐铁使时,年煮盐60万担,淮盐产量占江淮食盐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唐宋时期,楚州属县盐城(今盐城市)就有“盐亭百二十三”。明清以后,淮安府继而成为两淮地区的核心盐产区。如据明代嘉靖二十九年(1550)数据统计,时两淮盐区总引额705,180引,实征引额696,030.5引。其中,淮安分司总引额290,050引,实征引额288,070.5引。淮安实征占两淮盐区实征引额41.39%。所属淮北、淮南各5座盐场,实征分别占淮安分司实征引额的60.80%与25.16%。
明代以后,苏北地区只设二府一州。二府即指淮安府与扬州府,时淮安府辖11个州县,扬州府辖10个州县。一州即徐州(直隶州),明代时还未升府,只辖丰、沛、萧、砀4个县。明清时期所指两淮,亦以淮安府境之淮河为界,将苏北地区一分为二,形成淮北与淮南两个地区。两淮原有盐场30座,其中淮安占有10座,分别位于淮安府所属的海州(今连云港市)、安东(今淮安市涟水县)、山阳(今淮安市淮安区)、盐城(今盐城市)等州县(包括清代新建的阜宁县)。由北至南,分别是兴庄团、临洪、徐渎浦、板浦、莞渎、庙湾、新兴、伍祐、刘庄、白驹10座盐场。因淮安府境横跨淮河南北,兴庄团、临洪、徐渎浦、板浦、莞渎5座盐场则位于淮北,庙湾、新兴、伍祐、刘庄、白驹5座盐场则位于淮南。明代嘉靖《两淮盐法志》中,亦对这些盐场有着较为系统、详细的记载。
兴庄团场。即天赐场,旧在海州惠泽乡,后迁赣榆城东,更名兴庄团。“距分司三百四十里,使司七百七十里。东临海,西界赣榆,南接临洪,北据分水岭。”共设有4座盐仓,即正仓、范家口团仓、三墩坡便仓与七里便仓。
临洪场。该盐场“距分司二百四十里,使司六百七十里。东薄海,西据马蹄山,北界赣榆,南抵新坝”。共设有3座盐仓,即正仓、浦北便仓与东官团仓。
徐渎浦场。该盐场“距分司三百七十里,使司七百五十里。在朐山东北,临洪东南,海关渡口之北,四面阻海”。共设有5座盐仓,即于公仓、大义仓、东石仓、西石仓与白现仓。
板浦场。该盐场“距分司一百五十里,使司五百二十里。东、北滨海,南带祝项河,西控涟河”。共设有4座盐仓,即南仓、北仓、东新团便仓、东临海团便仓。
莞渎场。该盐场“距分司一百二十里,使司五百里。东薄海,西抵大湖,南带遏蛮河,北据芦石山”。共设有3座盐仓,即一图便仓、二图南便仓、二图二便仓。
庙湾场。该盐场“距分司一百六十里,使司五百四十里。东、北际海,西控淮,南抵盐城,东南连于新兴”。共设有3座盐仓,即新仓、旧仓与便仓。
新兴场。该盐场“距分司三百里,使司三百六十里。东薄海,西据杜家冈,南界盐城,北连庙湾”。共设有2座盐仓,即正仓与便仓。
伍祐场。该盐场“距分司三百七十里,使司三百三十里。东薄海,南接刘庄,西、北界于盐城”。共设有2座盐仓,即正仓与便仓。
刘庄场。该盐场“距分司三百七十里,使司三百二十里。东北阻海,北连伍佑,南接白驹,西界盐城”。共设有2座盐仓,即旧仓与新仓。
白驹场。“距分司三百八十里。东、北界于刘庄,东、南界于草堰,西抵兴化海沟河”。该盐场共设有2座盐仓,即东仓与西仓。
两淮盐场历史上曾有过多次撤并或重组。如明初淮安分司只辖9座盐场,至嘉靖《两淮盐法志》中记载时,即增加至10座。清代康熙十七年(1678),徐渎场并入板浦场;雍正六年(1727),临洪场与兴庄团场合并为临兴场。乾隆元年(1736),这是两淮地区盐务机构大变动的一年,两淮各盐场进行了大规模的裁撤、合并、拆分和改变隶属。如淮安分司所属淮南地区的庙湾、新兴、伍祐、刘庄、白驹5座盐场,改由泰州分司管辖。之后,莞渎场改并为中正场。至此,淮安分司仅存3座盐场,且全部位于海州(今连云港市)境内,这也为乾隆以后淮安分司移驻海州并更名为“海州分司”埋下伏笔。
(作者:刘怀玉,文章来源:“文史淮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