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文化
明代“最卷”办公区:30里设20个衙门!
时间:2025-03-21  来源:  字号:[ ]

明代总漕,是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的简称,明代总管漕运的最高官员。总漕之职,在明代经历了复杂的变化,并直接影响了清代漕运总督衙门的设置。从《漕运通志》中皇帝发给总漕的敕书来看,总漕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总兵官、参将一起,督运粮储;二是节制运粮官兵,可酌情惩治作奸犯科之人;三是监管扬州至通州一带的水利设施;四是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四府与徐、滁、和三州地方。这些职责与漕运总兵官、河道总督(总河)、淮安知府等官员的权力有重合之处,因而在整个明代,上述衙门官员权力博弈屡有发生。

位于淮安的总督漕运部院遗址

以淮安府的权力游戏来看,从山阳县城至清江浦区区三十里地,除总督漕运部院、淮安知府、山阳县令衙门外,尚有:

漕运镇守勋爵总兵衙门,永乐三年设,天启二年革。

漕运镇守参将衙门,洪熙至宣德初设,隆庆五年革。

漕储道参政衙门,隆庆六年设。

淮海道衙门,天启二年设。

漕运刑部主事(员外郎)衙门,成化十九年设。

淮北盐运分司署,正德年间迁至淮安河下。

淮安管仓户部监清江浦常盈仓衙门,驻清江浦。

淮安清江厂工部督治漕船衙门,驻清江浦。

淮安钞关(南京户部)衙门,驻板闸。

淮安府清军贴堂同知衙门,专管清军、驿传、马政,驻扎本府。

山清河务同知衙门,万历间题设,管山阳、盐城、清河、桃源河务,及高家堰、永济河、清江浦里外河,及柳浦湾、云梯关海口各处河道。

淮安府海防同知衙门,万历二十二年以新建庙湾城防倭添设,专管海防、捕粮、税课等事务。

淮安府东河船政同知衙门,万历四十年题设,管理东河船政,驻扎清江浦,督造漕船。

淮安府通判衙门,成化九年增设,弘治八年裁,嘉靖十六年复设。专管捕盗、缉私盐。正德间添设一员,兼管水利,后裁去。驻扎淮安府城。

明代漕船图

上述衙门叠加起来竟达20个之多,为全国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所在地所罕见。上述衙门有隶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有归都察院管理的,有听命于河道衙门的,上司多元,政令自然难以统一。这些衙门的设立,一方面反映了明代政府对淮安治水与理漕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大量衙门官员派驻淮安府,也改变了淮安地方社会的阶级构成,客观上促进了淮安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

作为淮安城内等级最高的政府衙门,总漕漕运部院周围麋集了大量的依赖漕运生存的寄食群体,他们是淮安商业繁荣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在这个权力关系极为复杂的小城内,总漕无疑占据了权力金字塔的最上层,对淮安城的建置、民政、人事等方面均拥有相当的发言权。

明代京杭大运河图,淮安位于大运河中点

如嘉靖年间总漕章焕对淮安城的改造。淮安旧城原在邗沟古末口一带,元末兴起的新城则在北辰坊附近,明初运河穿两城自南而东而西。陈瑄筑清江浦,运河改走城西由清江浦入黄河,新旧两城之间的地利尽失。嘉靖三十九年(1560),总漕章焕为抵御倭寇,获准在新旧城之间建联城,又称夹城,淮安三城遂连为一体。

明天启《淮安府志》中的“三联城”图,三城内有众多衙门

如奏请减免淮安地方税粮,并以淮安板闸钞关所收钱钞抵补本地官吏、旗军、师生俸粮。“先是,以直隶淮安府连年荒歉,减免秋粮数,多从都御史秦纮奏。令本府板闸钞关所收钱钞,以米代之,每钞一贯收米一升,以给本处官军俸粮,以后仍旧。至是,都御史李昂奏荒歉未复,仍乞折收米一年为便。从之。”弘治三年(1490),“命淮安府板闸钞关船料钱钞再折米一年,以充官军师生之给,从巡抚都御史张玮言也。”弘治五年(1492),“总督漕运兼巡抚都御史张玮奏直隶淮安府灾,乞将本府钞关所收钱钞,折收粮米一年,以给官吏旗军月粮,户部覆议从之。”至此,淮安府以淮安钞关所收抵补因减免税粮而引发的地方官吏、军士俸禄亏欠,成为惯例。还有将加耗剩余当作来年卫所借贷之资,损有余而补不足。如弘治九年(1496),“命漕运每年加耗折银,除还太仓外,尚有余者,贮于淮安府库来年有缺价卫所,许其贷支,令次年偿之,著为令。从总督漕运都御史李蕙等奏也。” 

明《水程图》中的淮安城繁华景象

再如纠劾官吏贪墨不职,荐举官员擢任他官。天顺八年(1464),“升直隶淮安府通判沈和为直隶安庆府知府。……巡抚淮扬都御史王竑荐于朝,故有是命。”(总漕徐镛)在淮安时,知晓漕运中的种种弊病,于是“以法绳下劾不职、察邪慝,军民稍息。”万历六年,“淮安府通判王弘化、水利道佥事杨化降南河郎中,施天麟调外任,以潘季驯疏参耽误河工故也。” 

淮安陈潘二公祠中的潘季驯(左)像

然而,也不宜高估总漕对淮安府民政、人事的参与权,其巡抚淮安,主要在于“抚安军民,禁防盗贼,清理盐课,赈济饥荒,修理城垣”等兼理事宜。毕竟,县有知县,府有知府,省有布政使,中央有江西道监察御史,事有所归,政有所属,总漕殚心竭意,百般举措的终结目的还是“使漕运无误”。《明实录》中记述总漕干预淮安府民政之事,多发生在天顺至正德年间,嘉靖以后则多为督漕、治河之事。

总漕与淮安府,既亲密融合,又刻意疏离。双方的关系,敏感而微妙。

(作者:吴士勇,文章来源:“方志淮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