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文化
清江浦镇考略
时间:2023-01-28  来源:  字号:[ ]

清江浦.jpg

明天启《淮安府志建·制志》对淮安所属各州县乡镇区域作了详细记载。淮安(山阳)县城外五个镇有:板闸镇、清江浦镇、庙湾镇、马逻镇、北沙镇。

清《乾隆淮安府志》卷5《城池》记载,淮安(山阳)城外六大镇有:平河桥镇、车家桥镇、板闸镇、清江浦镇、汊河镇、河北镇。

清《光绪淮安府志》对淮安(山阳)城外六大镇排列顺序有变,即:车家桥镇、板闸镇、清江浦镇、平河桥镇、汊河镇、河北镇。

综上,清江浦镇,明天启年间列在淮安(山阳)城外五个镇第二,清乾隆年间列在淮安(山阳)城外六大镇第四,光绪年间列在六大镇第三。    

一、开凿清江浦河

清江浦原为山阳县旧沙河滨淮乡一个村,在淮安(路)府城西北30里,城西管家湖(亦称西湖)西北。北宋雍熙元年至四年(984—987),负责漕运的淮南转运使刘蟠,自淮安城北五里末口至淮阴磨盘口开沙河六十里,乔维岳继任淮南转运使后,又开沙河四十里,其后漕船由沙河至磨盘口直接入湖。早在清江浦河开凿之前,漕船从运河行驶至淮安时,不能直接进入淮河,而是要从淮安城北北辰堰进行翻坝,转运极其繁琐,费时费力。自南宋年间黄河夺淮开始,山阳湾的水流就变得异常湍急,为确保漕船安全,明洪武元年至三年(1368—1370)淮安知府姚斌,在末口下游的新城东门柳淮关(下关),将运河及南湖水引至坝口,筑“仁”字坝。明永乐元年(1403)成祖朱棣,从南京迁都北京后,为保证漕粮运送及时抵京,任命平江伯陈瑄为第一任漕运总兵,驻节淮安,专门治理漕务。为解决漕船盘坝压力,明永乐二年(1404)起,从原有仁字坝向西,相继兴建了“义、礼、智、信”四坝,合称“五坝”。漕船只能由仁、义二坝入淮,商船、民船由礼、智、信三坝入淮,避免了船只之间过坝的纷争,也缩短了等候时间,但盘坝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平江伯陈瑄,开始另辟新的途径,彻底解决船只过坝问题。在对淮安城周边地形勘察之后,他发现城西管家湖至西北淮河鸭陈口,仅有30里远,且地势空旷,适宜开凿为河道。若导引管家湖水入淮河,便可直接通漕,从根本上免除了过坝及渡河“风涛之患”。在确定线路走向之后,陈瑄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春,下令开凿清江浦河,让漕船直接绕过五坝。陈瑄动用了大量军民入役,又疏浚了宋代乔维岳所开沙河故道,经过5个多月的开凿,自淮安西门抵达板闸,顺利打开了一条新的水运通道,有效提高了漕船、商船通行能力。他还为有效阻隔淮水倒灌,在清江浦河上,分段建造了移风、清江、福兴、新庄4座闸,后又在移风闸上游增建“上移风闸”,又被称为板闸。之后,漕船途经淮安城时,直接转由清江浦河进入淮河,从此免受过坝、渡河之苦,又减少了许多风险 。

后来新庄闸以下逐渐淤塞,不通船只,于是在清江闸下游筑坝,称“仁义坝”(今水渡口),途经淮安北上漕运粮船和商船都要从这里通过,经石码头,“盘坝(剥)以入黄河”,过河后再从王家营启程前往通济渠(运河)河道,名谓“新路”,并命名为清江浦。从此,清江浦逐渐兴起为镇。

二、划割山阳地块建镇,成为清河新县城

据《淮郡文献志》《淮安府志》及《清河县志》中记载,清河县本为泗州清河口地,南宋咸淳九年(1273)置清河军。五年后,即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首设清河县,黄河西南码头即为宋代清河县县城。元泰定元年(1324)和明祟祯年间,黄河两次决堤县城移至甘罗城,清代又回西南码头。清光绪丙子《清河县志》中载:“康熙中,清河县治屡圮于水”、“公私忧惙,谋迁于渔沟及罗家荒,议皆格不果行。”意思是说,康熙年间,清河县城又年年屡遭洪水淹没,屡次治水又毁坏了,谋求将县城迁至渔沟及罗家荒,经过讨论均不可行。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苏巡抚(行政长官)陈宏谋向朝廷呈送报告,要求将山阳县的清江浦,靠近的十余个乡划割后建镇,作为清河县新县城。第二年(1761),朝廷正式批准了他的请求,开始分地界、计田赋、立寺舍、拨驿马等事宜,逐步就绪。据户部《清河移县册》记载,分割后的山阳、清河两县的分界是:“自清江浦西南武家墩显王庙为界划分起,由太平桥至海会寺西运河南岸止,长3270丈(21.8里);自运河北岸圆通庵东为界划分起,由汰黄堤至惠源庵东黄河南岸止,长1950丈(13里);又自黄河北岸山安交界划分起,至清安交界止,长6062丈(20.2里)。”在此界范围内全都土地、人口划归清河县管辖。清光绪《丙子清河县志》卷七中记载的更具体一些:“乾隆二十六年山阳划归田,有人庆乡(1乡到6乡)、寿宁乡(6乡、10乡、11乡),又有太安、湖淤2乡,其地甚微小。”

山阳县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乡坊制,全县分8个大乡,各大乡又分若干个小乡,每个小乡有的又分上、下或上、中、下乡,乡下领坊,坊领庄。其中,人庆乡在清江浦之南,共有7个小乡。《乾隆山阳县志》卷八《里图》记载:“人庆2乡在头、二、三、四井、西滩、西五牌坊,额田六十一顷三十六亩四分六厘。人庆4乡在徐家湖坊,额田三十四顷九十七亩八分一厘五毫”,全部划给了清河县。寿宁乡在清江浦东南及黄河以东,《乾隆山阳县志》卷八《里图》记载:“寿宁6乡在颜家河坊,额田九十三顷三亩九分四厘。寿宁10乡在永丰庄、洪福庄坊,额田八十一顷一亩五分一厘五毫。寿宁11乡在刘家河坊,额田一百四顷四十二亩六分六厘一毫”。 《同治山阳县志》卷七还记载,此次“移驻清河县治案”内,划分清河“管业田地三百五十八顷八十亩七分二厘。又常盈仓基地二顷三十六亩八分”。太安在白马湖北,湖淤为人庆乡地,大约是沿湖边角地块,因连带划割的,故“其地甚微小”。分割以后,从清江浦“东抵山阳海惠寺界五里,南抵山阳席(读qī,漆)家桥界七里”。钵池山(寿宁12乡界内)及其以南地方仍属山阳县。

随着土地的调整,由山阳县相应划出一定的人丁数给清河县。《同治山阳县志》卷七中记载,雍正十年(1732),山阳县原额人丁162621,内除分划阜宁县编额当差人丁49114,分存山阳县编额当差人丁113507,内除优、免、缺额,实存当差人丁编户110259。乾隆二十六年(1761),划分给清河县当差人丁5438,实存编户人丁104821。《光绪清河县志》卷七《民赋》中载:康熙五十年(1711)编审,清河县人丁实存4939。乾隆二十六年(1761),山阳县划归当差人丁5438,总计新旧人丁共为10377。口丁比一般大约为4--5,计算公式为:人丁数x口丁比=人口数。故按一比五计算,这时山阳县总人口数为52万多,清河县总人口数约为7万人。当然,还有一部分隐匿未报,优、免、缺额人口 ,以及官员、驻军、外地流入定居和商贾不在其内,如加上这部分,当时清河县总人口应在20万左右。

三、新县城多次毁于水火而重新复建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江浦正式建镇。据乾隆《山阳县志》记载,“清江浦坊镇(相当于村、坊)共19个,分别是:朱家沟坊、仁义洼镇、小河北东坊、小河北西坊、西滩镇、太史庄镇、江宁厂坊、山东厂镇、厂前坊、后前坊、徐家湖坊、磨盘舟坊、工部前坊、户部前坊、仓北门坊、凤阳厂镇、直隶厂镇、西五牌镇、头二三井镇”。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河县正式迁往清江浦镇,县知事高辰建县署,地点在运河之南,“北值斗姥宫,东抵慈云寺”。

43年后,清嘉庆十年(1805),清江浦云昙坝决口,大水从西边漫溢过来,冲垮了县署,于是“寄治”在慈云寺作为县署。清道光年初,知县龚京正在县署原址上进行复原,重建了正堂、厅事房、吏房、库房,以及知县宅、典史宅等。咸丰十年(1860),捻军李大喜部攻陷清江浦,一把大火烧毁了清河县署,于是第二次“寄治”慈云寺(县署原址后改建为负责城守的都司署)。同治二年(1863),知县龙寅绶在县署以西一里多地,原河库道署旧址,兴建新的县署。规模比前先的要宏大得多,有前后三进大堂,二个议事大厅,库房、知县宅、典史宅等之外,还有厩(马棚)、监(牢狱)、福德祠等建筑。鉴于捻军经常来清河县一带骚扰,咸丰九年(1859),漕运总督袁甲三建议在清江浦城外建立围砦(寨)。他说:“清江应筑圩守御,彼有河督,无庸我谋。(山阳)城外地方则有藉诸君。”意思是说,清江浦应该筑圩防守,他们有河道总督,不需要我当参谋,山阳城外则有诸位。当时先后派徐云溪、张小圃、张汝梅与李元庚出城实地测量搞预算,后因袁甲三调走而未实施。漕运总督联英、河道总督庚长、淮关监督祥恒等,哪有心思忙于在清江浦筑城。咸丰十年(1860)正月三十日,捻军再次攻破清江浦,联英、庚长、祥恒先后逃至淮安府城。二月十五日捻军撤走,庚长到清江浦转了一圈,见县城焚掠几遍又回淮安,至二十四日才由淮安西门再次回到清江浦。 
     自清江浦划给清河作为县城后,一直没有城池,俗话说:“纸糊的清江,铁打的淮城”。清咸丰十年(1860)清江浦又遭到焚烧,而且烧得比前几次更惨,这时才真正想起筑土圩子之事。同治三年(1864), 指挥防御捻军北窜作战的漕运总督吴棠,筹集12万余两白银,开始于运河南岸,利用地方绅士所建土圩改筑砖圩,复用河湖堤岸石工加筑成城垣,成不规则形,有壕沟,次年竣工。建成后,城墙高达1丈8尺(6米),周长1273丈6尺5寸(8.4里)。 民国三年(1914),国民政府废府设县,各县由省直属,时淮安府清河县因与直隶省(今河北省)清河县重名,考虑到县城清江浦镇曾属山阳县管辖,部分地区位于淮河以南,遂更名为淮阴县,但此时其境内大部分却位于淮河以北。

四、 河道总督署移至清江浦

清朝初期,因考虑到清江浦为黄河、淮河、大运河交汇处,是治河工程最重要的地方,而河道总督署所在的山东济宁,距此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为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河势,就近指挥,清政府在清江浦设官治河。据《清史稿·河渠志》记载,康熙十六年(1677),设在山东济宁的河道总督,时任安徽巡抚靳辅被提拔为河道总督,官衔全称为“总督河道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因长期前往淮安府视察黄河、淮河和运河等水情河势,便在山阳县清江浦镇设立行辕,就近指挥。康熙十七年(1678),河道总督靳辅移驻清江浦,在原明朝户部分司公署遗址“凿池植树,以为行馆”,名“淮园”。清晏园由此成为清代国家在京城以外专设的治河决策、指挥和管理的最高机构所在,管辖着黄河、淮河和大运河。雍正七年(1729),正式分设江南河道总督,此后“北负大河,南临运道,末口之淮南要塞地位转移至此,为南北之孔道”。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安全。

河道总督直接受命于皇帝,下辖四道、二十厅、二十(河兵)营,其“规模之大,县城无两”。河道总督正职多为正二品,或是从一品,副职为正三品,朝廷还常以官阶较高的官员任河道总督,如高斌、嵇曾筠等人均授大学士衔。从康熙十七年(1678)开始,清代常驻清江浦的河道总督共有56任、45位,历时183年。咸丰十一年(1861),清政府裁撤河道总督署,后由漕运总督署兼管河道事务,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漕运总督署关门,历时44年。后总督署改为江北巡抚署、改设江北提督。历任河督中,不乏政绩显著、功高垂世的“水利专家”。靳辅改革潘季驯的“束水攻沙”为“疏浚筑堤并举”,以达到“寓浚于筑”的目的;黎世序运用“分洪治水”理论,将“束水攻沙”的传统办法改为“重门钳束”(用全河之水并力攻沙),改厢埽(用土填压秸、苇的护堤办法)为碎石护坡,为治理运河水患,黎世序还在黄河与单堤之间筑越堤,以两道护水堤埂共御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黄、淮水患,常使黄河安澜、淮水畅出清口、运河通畅、漕运无阻。不少河督还著书立说,如靳辅的《治河方略》、嵇曾筠的《防河奏议》、徐端的《安澜纪要》《安澜回要》等,不仅为后世治水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典籍,更为国家水利留下了重要的文化遗产。

五、常盈仓为淮安四大名仓之一

明清时期,为了便于贮存、转运粮食,明永乐十三年(1415),平江伯陈瑄在开凿清江浦河后,即在清江浦设立常盈仓,成为淮安四大名仓储之一。征发淮安及镇江、苏州、扬州诸府(卫)军民进行营造,规模宏大,建筑质量一流。胡瓘《常盈仓周垣记》曰:该仓“俯临大淮,廒凡八十有一,联基广凡二百七十八步有奇,周凡一千五百四十四步有奇”。也就是说,当时的常盈仓,建有40个区、仓库80座,共800间,可容纳150万石漕粮,“居天下强半”,是朝廷的主要粮仓之一。常盈仓建设之初,漕运采用“支运”法,即各地所征的漕粮,先由南往北运至常盈仓,然后由漕军分四段中转递送京城。据明《山阳县志》记载,每当运粮季节,“十二万漕军护送一万二千艘漕船”,由清江浦向北运往京城,运河漕船首尾相连,十分壮观。明宣德五年(1430)后,随着漕运制度的改变和皇朝的衰微,常盈仓的地位有所起落,储粮来源减少三分三一,弘治年间,每年只收粮四五万石,其间历经多次重修。万历年间,有时甚至出现“淮、徐二仓无粒米”的状况。常盈仓由淮安府负责日常管理和修缮,设大使1员、从九品,副使3名后减到2名。户部另设监仓分司于淮,负责监理常盈仓收放,主事正六品。常盈仓有守卫兵丁300人,由淮安府派出。

清朝初期,为了保证漕运,“凡收粮起运、过淮抵通,皆以时稽核催趱,综其政令”。也就是说,漕粮征收和起运,河道总督负责催促漕船尽快抵达北京通州,总起来要按照政令。朝廷对于漕运的重视,使得漕仓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道光二十三年(1843),河库道(清代南河河道总督属官)徐泽醇重建常盈仓,并改名为丰济仓。咸丰十年(1860),捻军又攻下清江浦,丰济仓被烧毁。时任漕运总督张之万,于城内阜康楼东侧异地重建丰济仓,并于同治八年(1869),委派候补知县许佐延负责修仓事宜,从江淮各地招募400余名本瓦工匠,20余名技术人员,耗时14个月最终建成。重建后的丰济仓,包括库房,马房、住房在内的房屋共计500余间。 民国《续纂清河县志》记载,丰济仓还有不少田产。分别在清河县大兴庄和洪泽湖滩,以及淮安(山阳)、安东(涟水)、桃源(泗阳),宝应等县,共有旱谷田65顷、稻田23顷9亩、滩田20顷、柴田26顷14亩,每年可收稻谷两千余石,收谷款三千多银元。除了作为南粮北运中转库,丰济仓还肩负着另一重任,那就是备荒储粮,平时春粜秋籴,遇到灾荒年份,开仓放赈。据清《光绪淮安府志》记载,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漕运制度的废止,漕运总督部院的关闭,淮安原有的各仓均被废除,官设粮仓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六、 设立清江督造船厂

   明永乐元年(1403)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国家对漕粮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每年要调运粮食六百万石至八百万担到京城等地,因而修造漕船成为明朝的一项军国大计。永乐七年(1409),平江伯陈瑄督漕时,在山阳、清河两县之间的运河沿岸空闲地带,建盖了漕船厂房,“令各卫所官旗鳞次而居,以为造船之所”,也就是说,各卫所造船厂房,插着官旗栉比鳞次。清江漕船厂规模宏大,厂房绵延23里。

明永乐十三年(1415)起,工部差督水司主事(正六品),于清江督造漕船,设工部分司和工部厂。该工部主事还兼管征收清江漕船厂造船材料的抽分厂。 淮安府东河船政和扬州府西河船政等同知公署在工部分司署东北。正统二年(1437),专设清江提举司进行管理。当时,与清江漕船厂同时建设的还有位于山东临清的卫河船厂。据《漕船志》卷一记载,二厂所辖区域及造船比例为“南京直隶、江西、湖广、浙江各总里河浅船俱造于清江,遮洋海船并山东、北直隶三总浅船俱造于卫河,大约造于清江者视卫河多十之七”。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归并清江厂,并搬迁至清江浦,成为四个总厂之一。此时清江漕船厂共辖82卫所船厂,其中京卫厂辖34厂;卫河厂辖18卫厂;中都厂辖12卫厂;直隶厂辖18卫厂。另外,还辖有京卫厂、直隶厂、中都厂三处草场。

据《漕船志》卷三记载,明天顺一年(1457)之前,清江、卫河船厂分造各省漕船及遮洋海船,至明正统年间,额定天下造船数11775艘,其中内河漕船约11200余艘,遮洋海船约500余艘;合用官军121500余人,各类工匠齐全,有木匠、捻匠、铁匠、竹匠、篷匠、绳索匠、油灰匠等。每年仅清江厂就造漕船533艘、卫河厂147艘,合计680艘,所造漕船占全国漕船的近六成。弘治三年(1490)到嘉靖二十三年(1544),每年造船数目400至700艘不等,50余年间共造船27031艘。加上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归并后造的2125艘,清江漕船厂造船近30000艘。不仅要造船,漕船厂还要负责修船。天顺二年(1458),为严格漕船使用年限,保证漕船质量,按造船使用的材料规定:“松木两年小修、三年大修、五年改造。杉木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改造。大修及改造者、拨支物料,于各卫官军运粮数内,摘留在厂,同清江、卫河二提举司官匠修造。”而造船、修船需要大量木材(松木、杉木)、桐(洪)油、麻丝等,主要从江西、福建、湖南、湖北等地提供。而辅助材料、物件加工主要靠河下镇提供,至今仍有板敝街、螺丝街、鼓子街、竹巷、钉铁巷、打铜巷、锡巷、摇绳巷、小绳巷、绳巷、风箱巷、夹板箱巷等地名,是直接为修造船服务的各种行业作坊命名,带动了河下的经济繁荣。与漕船使用年限一样,船只各种式样也有严格规定。平江伯陈瑄督漕时,漕运粮船初期制造主要尺寸为“底长五丈二尺,其板厚二寸,头长九尺五寸,梢长九尺五寸,底阔九尺五寸,深四尺……”载重可近2000石。后漕军私自增加船长和宽度后,载重可达3000石。后受限于运河闸口宽度、河淤浅,又缩小规制,但改动船型的特点始终是底平仓浅,“底平则吃水不深,仓浅则负载不满”,由此来适应内河的运输条件。

清江浦自从划给了清河县成为县城,但与山阳县仍同属淮安府,且亲缘关系、地缘关系都很密切,所以与山阳的经济文化联系仍然频繁,并互相包容,互相补充。旅居清江浦的外地商人,经常在清江浦与山阳两地相互来往频繁,山阳成为清江浦的依托。山阳与清江浦近在咫尺,自然也是清江浦的后方和战略纵深地带。以至明清时期清河县得以迅速发展,并成为一座重要的运河县城。

(董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