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名胜
府署营建——从路署、府署到县署的历史变革
时间:2025-04-18  来源:  字号:[ ]

 淮安府署是明清两代淮安府的行政机关,亦称淮安府治,距今已有650余年历史。府署以知府为核心,下设各级单位和职官。洪武六年(1373),朝廷将全国各府以税定为三等,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20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10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淮安亦于不同时期在中府和上府间徘徊。到了清代,则定秩为正四品。
  淮安府署是在洪武三年(1370)时,由第2任知府姚斌“以其狭隘,废五通庙及旧沂郯万户宅建今治。”他未依照传统,以淮城中心的元代淮安路署为府署,而是另辟蹊径,在其正后方360余米处重建了一方新署。这极有可能和同在淮安驻节且官职要高于姚斌的淮安卫指挥使华云龙有关。
  所谓“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衙署是中央政府在地方施政的重要场所,为国家所建、国家所用。淮安府署在明清时期属地区级政府机关,以《周礼·考工记》中的布局作为指导方针,并严格按照明初朱元璋颁行的地方衙署建设“范式”进行建造。明初强调的“府官居地及各吏舍皆置其中”也与前朝有所不同,以至于在后来编成颁布的《大明律》中规定:“凡有司官吏,不住公廨内官房,而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即官吏必须住在官署公廨中,而禁止杂住于民间,否则会受罚。洪武初《元史》总裁、国史院编修王祎曾有记曰:今天子既正大统,务以礼制匡饬天下。乃颁法式,命凡郡县公廨,其前为听政之所如故,自长贰下逮吏胥,即其后及两傍列屋以居,同门以出入,其外则缭以周垣,使之廉贪相察,勤怠相规,政体于是而立焉。命下郡县,奉承惟谨。

  从传统来说,全国各地的府州县署大多建设在全城中心位置,是与风水有关。城市中央即风水中的“正穴”所在。大门朝南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建筑中,尤其是官署建筑,有坐北朝南的传统。《易经》中称其为: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
  淮安府署虽未建设在城中位置,但建筑严格遵循规制要求和礼教制约。淮安人、曾任广信知府的金铣曾在其《台山寺兴造记》中讲道:去府治二百余步,南有小溪,环抱于前,北有城阜,拥时峙其后,其地幽僻,居民鲜,信哉,其为胜地之名。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姚斌当时定下的这个府署位置,周边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他决定建署后,以原路署为建设蓝本,但却刻意将新府署建筑整体向西偏移了10°,回避了与前署保持同一中轴线的位置特征。在建筑布局上,府署用三路建筑组合为一个整体,高低起伏,左右均衡。除六科一类常规单位按规范设置外,其他非主要位置,便于功能分区布置,但前提必须依照东文西武布局。在建筑形式上,纵观府署各类建筑中,不同形制的建筑就有10种以上。以中路建筑为例,就有硬山式(大门、二门)、悬山式(大堂)、攒尖式(子母亭)等几种建造方式。屋顶均为小瓦铺设,配以不同式样的鸱吻。部分檐口砖雕,塑造出的动物形象,既是吉祥如意的象征,也同时彰显了威严。
  姚斌动工建设府署,就要用到大量木料、石料和砖瓦。因淮安地处平原,官署所需石料、木料尺寸又较大,本地相对稀缺,姚斌便在施工前派人前往各地购买。砖瓦则直接购买使用当地产品,因为早在宋代之时,淮安地处边境,地方、军方各自烧制的“楚州”“淮安州”“武锋军”等铭文城砖早已名闻遐迩,远销各地。而不少从老建筑上拆下的砖、木、瓦、石,也被二次利用,这在过去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其中还不乏一些好料。
  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抢工,瓦作、土作、石作、木作、油漆作、裱糊作等各工种齐头并进,辛勤付出,共同换来了一个全新的淮安府署。建筑整体以一条中轴线为基准,形制四方且规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以高墙与外界相隔。中轴线上,依次排列着大门、二门(仪门)、大堂、二堂及后宅等建筑。即前政后宅,东宴宾、西军旅格局。
  淮安府署建成后,伴随着500余年的历史发展,大修、重建,无数的政治活动、权力斗争、贪污腐败等历史事件在这里发生或与其有关。如朱元璋督办的明代监察“灯下黑”第一案(刘志仁、周士良案)、江南乡试科考舞弊案(程光奎案)、淮安钞关税务监督贪腐案(庆元案)、清代四大奇案之淮安奇案(李毓昌案)等等。
  民国三年(1913),国民政府废淮安府,并实行省县直管。淮安原府治山阳县更名为淮安县,淮安府署被改为淮安县政府。后又成为淮安机械配件厂所在地,遂建筑得以完好保存。因大堂体量巨大,便成了该厂的产品仓库。
  我们今天还能庆幸看到650年前淮安先人们的建筑杰作——淮安府署,不得不说这首先是知府姚斌的功劳。

(作者:张璞,文章来源:文史淮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