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
刘 逊
刘逊(1400~1460年),明代盱眙人,宣德二年(1427年)进士,初授行人。正统八年(1443年),钦赐一品朝服,旨任琉球国册封副使,与正使余忭一起率使团300余人出使琉球,宣旨朝廷颁发给琉球王的册封诏书。琉球王出于礼节赠与特产宝物以作纪念,刘逊婉言谢绝、一概不取。出使归,正统皇帝朱祁镇表彰之,陛升其为户部员外郎,赠封其父刘景文为南京户部员外。在盱眙敇建“进士及第坊”以彰其德。
苦读寒窗 进士及第授行人
刘逊是明代安徽省凤阳府盱眙县人,生于洪武中。其父刘景文,是为盱眙望族之后,宽宏大量,乐善好施,享誉乡里。朱元璋举义反元,刘逊的父辈参加淮上“盱眙子弟兵”,为建立大明王朝立有功勋。
刘逊从小敦实憨厚,为人诚恳,谨言谦和,与世无争,传承家风而恺悌乡里,诚心善举更乐于助人。一心奉读经儒,万事效法圣贤,为乡里所称道。虽少年入庠,苦读寒窗,试图求取功名,然屡试不第。尽管如此,刘逊仍不气馁,用功不辍,苦读不懈。功夫不负有心人,宣德元年丙午(1426年),刘逊参加丙午科乡试,与同里杨义、于瑛三人同时中举。宣德二年(1427年)赴京会试大考,刘逊荣登第三甲第四十四名进士榜,初授任“行人司”行人。
在明代,朝廷专门设有行人司,以取《周礼·秋官》:“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中之“行人”之名,行拄节奉使之事。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皆以进士充任,故官位品秩为正八品以上。行人专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等诸事,皆归其掌握。皇上的圣旨亦由行人携带,至时予以宣读。在京官中,行人的官阶虽然不算高,但能常陪同于皇帝身侧,执皇上圣旨,传帝王旨意,声望甚高,升转极快。初中进士之人,皆以任此职为荣。刘逊刚中进士,初入仕途,即授行人,官居清要,真可谓出师大利。
为了履行好行人之职,刘逊更加认真学习礼仪,熟悉礼节,效长者之风,按规范行止。平日注重仪表,举止庄重,衣着得体,言语谦和;如执公务,更是仪表堂堂、凛然正气,以显皇家风范,朝廷威严。且办事果练,缄言谨慎,老成持重,虑谋深远,故而刘逊不仅在捧檄所达之处深得官员敬重,在行人司内也得大家尊敬,在朝堂上也得到众人认可。从宣德二年初授行人,一干就是十多年,官阶也从正八品升至六品之阶。
御任副使 钦赐朝堂一品服
中国福建东方的东海之上有岛国,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号称“三省并三十六屿”,其实有岛屿460多个。隋大业中,遣使者羽骑尉朱宽始至其国,因于万涛间见地形如虬龙浮水中,故称之为“流虬”(《中山世鉴》)。元称其为“流求”,明改称为“琉球”,时琉球分三国立三王,即为:察度王中山、承察度王山南、帕尼芝王山北,以中山王为最强。
明洪武五年(1372年)始,琉球中山王首先依附大明,成为明朝的附属藩国,并建立“封贡”关系:琉球向宗主国大明朝进贡,国王即位由明朝册封。自此,册封新国王一直就是琉球国政治上的一件大事。而对于琉球王的“册封”,就是“修外藩礼,王薨则世子嗣位,遣使请命,朝廷遣文臣二为正副使,持节航海,册为中山王”。琉球王世子的继位受到朝廷认可并册封,这也是其获得声威地位的重要手段,因而也就成为琉球王国的传统和定律。明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王巴志先后征服山北、山南,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宣德五年(1430年),巴志遣使向明朝呈贡,并禀情于明宣宗,明宣宗则赐琉球王姓为“尚氏”,是为琉球第一尚氏王朝,琉球王巴志则名“尚巴志”。
正统四年(1439年),琉球王尚巴志薨;次年,王世子尚忠遣使赴大明,请求嗣位册封。琉球世子尚忠的使臣漂洋过海,于正统七年(1442年)一月来到北京,呈献贡品礼物、禀呈册封请奏。收到琉球使臣的奏函,明英宗朱祁镇甚为重视,他深知,册封藩王之事非同小可,自洪武五年起,已有永乐二年(1404年)、永乐十一(1413年)、洪熙元年(1425年)共四次遣使琉球,册封其王。大明自改元正统,琉球国已三次遣使来朝,今琉球王世子又报父丧,请奏册封嗣位,当然不能疏忽。
明英宗当即下旨,选派正副册封使,组建册封使团,择机前往琉球,行册封大典。确定正统元年丙辰科(1436年)进士、礼科给事中余忭充任册封正使,宣德二年丁未科(1427年)进士、行人刘逊充任册封副使。
正统七年三月,宣旨刘逊、余忭二人朝堂觐见。余忭、刘逊入朝觐见英宗,三叩谢主隆恩,并分别将其籍贯、履历禀报圣上。
英宗看到刘逊乃太祖洪武大帝故里直隶凤阳府盱眙县人,是为祖籍同乡;且得中进士比余忭早九年,入朝时间长,官阶也比余忭高,年龄比余忭长,若让刘逊出任副使是不是有点委屈了?但余忭是礼科给事中,刘逊是行人,使臣规制不可不遵。刘逊看出英宗的意思,便跪地参奏道:“吾籍乃帝王故里,先辈追随太祖充为盱眙子弟兵,今吾又为大明朝廷之臣,皇上之遣乃为重任,出使琉球以彰显大明之威,臣今与余忭正使一同拄节前往,已是荣耀之至,何须谓之正副之差?吾为朝廷之奴,今充当副使,当听从正使之差,确保册封之事圆满,不负吾皇隆恩!”
明英宗看到刘逊如此胸怀大度、甚明事理,大为欣喜,当即赐与余忭、刘逊二人“皮弁冠服”,又特赐刘逊“一品朝服”。能得到“一品朝服”赏赐是朝堂中最高级别的官服,刘逊叩拜圣上、接旨谢恩。
不畏凶险 宣旨册封琉球王
刘逊、余忭二人接到圣旨,便开始筹备渡海越洋、出使琉球之事。琉球在海外,无陆路可达,只有乘船前往;大海茫茫,无边无际,一往一归,须时数月逾年;时有蛟龙闹海,飓风狂浪,航程凶险异常。往来时节,也只能乘南风以可渡往,候北风方可归返,等待时机。观其前朝使者,当须建造册封宝船、备册封厚礼,且选择船工,组织从众,训练技能,备足各类所需器材、物资。
册封宝船因航行海上,船体巨大,船长一十五丈,阔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分为二十三舱。前后竖五桅,设四舵,橹三十六枝,以铁黎木为舵干,通舶以红布为缦,五色旗帜大小凡三十余面,遍插船舷船头。
刘逊自知航程凶险,故与余忭商定,以“皇命在身,死不足惜”为意,在船舱里放置空柩两具,柩前刻有“大明天朝使臣某某之柩”,上系重达百两的银牌。说是“倘遇风波之恶,知不免,仰卧柩中,以钉锢之。舟覆而任其漂泊,欲俾渔人见之,取其物,舁柩置于山岛,俟后使者过,载以归。”这块百两银牌便是给予好心渔人的答谢。另外,在宝船上还储有刀枪弓箭之属,火炮二架,以防海盗倭寇。而生活所需、饮用淡水等各项之备更是不可胜数。
正统八年(1443年)六月,余忭、刘逊二人率使团300余人,乘上册封宝船,启航前往琉球。船出零丁洋,过澎湖岛,穿越台湾海峡,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历经三月颠沛,一路风高浪急,历尽千难万险,九月抵达琉球国都首里(今冲绳那霸)。琉球中山王世子尚忠亲自率人出港迎接。入首里城,经迎恩亭,接至天使馆下榻。
择定吉日,在王府城正殿大殿举行册封大典。大典由正使余忭主持,先谕祭先王,再由副使刘逊宣读朝廷颁发给琉球王尚忠的册封诏书《大明英宗正统皇帝册封琉球国王敕谕》。尚忠虔诚跪地,俯首听旨,待刘逊宣旨完毕,起身大礼,恭恭敬敬地接过圣旨。
册封大典之后,余忭、刘逊等使团便住在琉球,先诣孔庙行香,祭天妃宫海神。又与随员在琉球各地游历,到久米村(唐营),会见了闽籍三十六姓的后裔。还与当地人士进行了经济、文化、艺术、生产等各方面的交流。
严拒贿赂 陛升户部员外郎
正统九年(1444年)春,信风已转,东北风始盛,大明册封使团踏上返程。于是告别琉球,离开琉球国都首里。临行前,琉球王尚忠再次拜见册封使余忭、刘逊,谢之又谢,并赠予黃金、沉香等贵重物品及倭扇、贝壳等地方特产,以谢余、刘二人舟船劳顿。
刘逊婉言谢绝,曰:“吾身为大明之臣,乡乃太祖故里,吾职为行人,常捧旨宣诏,足迹各地,皆为我主之遣也。答谢之物,当应进贡皇上,为臣者怎可收受?如若收受,当犯大忌也!请国王谅之。”尚忠王再三劝说无果,只好罢之。
正使余忭虽一再推辞。尚忠王再三劝说,无奈,余忭便取金币、铜钱数枚、沉香少许、倭扇二折,携之以回。
始返程。尚忠王又专派梁回作为琉球使臣,率琉球使团30余人,乘进贡船同来大明。使者到京,以向大明皇帝上表贡品方物,并回禀册封典礼之事,以谢命袭爵。
余忭、刘逊从琉球返回京都后,即被“侦事者”举报有“收受贿赂”的嫌疑,御史知道此事,即呈报皇上,上命锦衣卫将二人拘捕入狱,审讯核查,后了解了实情:一是“收受物”为琉球王所赠予的答谢之物,并非贿赂;二是正使余忭只收取少量物品以作为出使琉球之纪念,价值低微,不构成索贿之罪;三是副使刘逊没有收取任何物品。此情再禀皇上,皇上命:将正使余忭“杖而释之”,打了一顿放了;对副使刘逊则给予表彰,陛升户部员外郎,官阶升至五品。同时,还封赠刘逊的父亲刘景文为南京户部员外。自从宣德二年刘逊中进士、授行人,入朝为官,到正统八年出使琉球归来,迁户部员外郎,刘逊在任行人17年时间。今得陛升,荣及家父,实为所属。
至此,一场所谓“使臣受贿”风波就此停息。
明洪武五年(1372年)琉球向大明朝廷奉表称臣,始通中国,开人文维新之基,册封已成琉球大事。自明永乐二年(1404年)至清同治五年(1866年)462年间,明清政府共23次派出册封使团出使琉球。而琉球国派使团来华则一年数次。从明洪武五年到清光绪五年(1879年)500年间,琉球来华使团达884次之多。直至今日,琉球地区每年都会举行群众性的集会活动,纪念当年的册封。可见中国与琉球的关系源远流长、根深蒂固。
盱眙刘逊与明清两代40多位琉球册封使一样,肩负着泱泱中华的使命,为加强与琉球的友好往来和经济交往做出了重大贡献。刘逊是盱眙出使琉球第一人、江苏出使琉球第一人,当之无愧,永载史册!
【资料出处】
刘逊,安徽凤阳府盱眙县人。宣德元年丙午科举人,宣德二年丁未科第三甲四十四名进士,初任行人。正统八年,钦赐一品服使琉球,归,陛户部员外郎。其父刘景文以子刘逊爵赠南京户部员外。县为进士刘逊建“进士及第坊”。(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卷之六·学校志”,清光绪《盱眙县志稿》卷八·贡举)
作者:马培荣
转载自:一山观潮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