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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保护 活态传承——努力推进淮安非遗瑰宝焕发新的光彩
时间:2024-04-01  来源:  字号:[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域人文特色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文化旅游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作为,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架构。市文广旅游局设立文物保护处(非遗处),负责履行非遗保护职能,市财政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用于非遗工作每年约90万元。建立四级代表性项目体系和传承人梯队,拥有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7项、省级50项、市级209项,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4人(2人去世)、省级26人、市级220人。创新传承发展方式,探索实施整体保护,建设省级洪泽湖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成省级非遗生产保护示范基地2家、传承示范基地3家、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2个。非遗传播彰显淮安魅力,成功举办六届中国(淮安)大运河城市非遗展,得到文旅部非遗司多次推介,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协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淮安市、县两级文广旅游局未单设非遗保护职能处(科)室,各级文化馆兼职挂牌非遗保护中心但机构人员并未列编,队伍不稳定,制约了非遗保护传承有序发展。二是资金投入尚嫌不足。市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但与当前非遗保护任务相比尚嫌不足,且县区基本未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缺乏稳定经费保障。三是传承人才青黄不接。由于学习周期长、回报低,无法吸引年轻人参与其中,传承人老化现象突出,250名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中,60岁以上占半数以上,已有36人离世,情况堪忧。四是开发利用相对滞后。基于非遗开发的文创产品、旅游产品数量不多、影响力小,与文旅产业的有效结合尚处于起步阶段,且传承人多在单打独斗,产品缺乏创意,处于艰难维持局面。

为此建议:

一是建强保护工作保障体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同时引导群众个人、社会团体、高校院所和企业与非遗保护工作,努力实现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的社会化。优化专业机构设置。建议独立设置非遗保护中心,设置专职岗位,增设职能处(科)室。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市、县(区)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加强人才队伍支撑,引进培育一批非遗保护急需的行业管理、文化研究、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专家库。

二是增强传承队伍生机活力。加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命名、表彰和扶持力度,提高其社会地位,支持其设立个人工作室,为其整理资料、创业创新、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活动提供保障支持。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通过面向社会招募学员、融入职业教育、加强公益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传承群体。提升传承人群综合素质,制定实施研培计划,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从业者开展培训,提高其创意设计、工艺制作、市场经营等能力。

三是培育非遗生存发展土壤。发挥展馆宣传阵地作用,高水平打造一批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展馆,使之成为文化休闲和游览观光的重要场所。大力普及推广,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传统节日举办传播活动,提升市民认知度与参与度。推进非遗进学校,打造一批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学校。用好现代传播手段,推进全媒联动,尝试运用动漫、微电影、教学APP、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将非遗的内容、蕴含价值和保护理念传递给年轻一代,使非遗借助现代传媒力量走得更远。

四是推动非遗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调动非遗传承人、传统工艺企业和公共文化机构开发非遗产品及衍生品的积极性,培育一批非遗产业企业、产学研合作平台。推进文创产品开发,与当代的生活理念、审美情趣、工业设计思想、科技手段等有机结合,开发生产既不失文化传承又富有新意的产品。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非遗历史街区、民俗文化村、专题博物馆、主题公园等,在河下古镇等景区布局一批非遗展示体验场所和老字号,组织创作一批精品演艺节目,策划一批对外推介、景点讲解文案,推出一批文创、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在丰富旅游内涵的同时,为非遗开辟新的生存空间。


(作者:市政协委员、市文化馆馆长  干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