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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前,邓子恢在淮安鹅钱乡搞土改
时间:2026-08-10  来源:  字号:[ ]

1946年,位于古淮河南岸的淮安县石塘镇鹅钱乡(今淮安区石塘镇),一场史无前例的土地改革浪潮,正在这里掀起。经过一个多月紧张的动员访贫、实地丈量、分配测算和契约准备,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六七百户无地少地农民,喜气洋洋地从土改工作队手中,领到了钤盖鲜红印章的崭新田契。土改所创的“中间不动两头平”做法经验,也随着事后华中分局的文件,传遍全国各解放区,被称为华中土改的“典型范例”“最坚决的土改路线”。而所有这一切,都与后来被人们亲切地称之为“人民的土地公”的邓子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时任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

五月鹅钱乡,分田分地真忙

1946年5月4日,远在延安的党中央,通过电波发来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此时的邓子恢,刚参加完在延安举行的“五四指示”撰写工作会,正处于马不停蹄往回赶路的途中。为了抢抓时间,他指示先行到家的分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曾山,立即召开华中分局委员及地委书记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措施。

五四指示

分局决定,由民运部副部长李坚真带队,组成土改工作队,到淮安的鹅钱乡进行土改试点,各地委均按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

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

5月18日,工作队正式进驻鹅钱乡。当时的鹅钱乡,是受地主老财压榨最残酷的地方之一,全乡6500多亩土地,地主就占了5900多亩。队员入驻后,挨门串户访贫问苦,动员农民开展“穷人为什么穷、地主为什么富”讨论,召开大会启发大家支持分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五四指示”,学会区分富农和地主,大、中、小地主,恶霸和非恶霸,划好阶级成分;成立村、乡斗争果实处理委员会,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孤立地主,执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中农土地不动政策,将地主通过清算出来的土地和经过说服富农自愿献出来的土地,分给雇农和贫农。鹅钱乡的这些做法,最终被分局总结为“中间不动两头平”经验,通报给地方各级政权。试点过后,全乡近700农户、3000多农民,平均每人分得了2亩多土地。

李坚真在做土改动员

田契书写发放是所有民众都极为关心的事情。工作队遵从民意和地方习惯,以村为单位书写田契。中间人由得田人委托,出田地主不在家时,由管账等代理人在田契上签字画押;田契中把夫妇双方名字并写在一起,凸显妇女地位;新田契一式两份,副本呈县政府备案,契尾标注“老契作废,新契负责”,老契当众烧毁,以此保障新田契法律效用。

农民丈量土地

“中间不动两头平”经验获中央肯定

鹅钱乡所创“中间不动两头平”经验,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段从实践提出,到思考突破,再到概括成文的过程。5月下旬,当试点刚进入分配测算阶段时,有部分农民提出,对富农多余土地也要拿出来分配。对于农民的这一要求,邓子恢仔细阅读“五四指示”中关于“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的条文,反复琢磨,感觉原条文在这方面的表述,确实存在政策边界偏松、处量把握不够严谨的问题。于是邓子恢便与工作队一起,果断支持了农民的意见。6月下旬,邓子恢亲自执笔撰写《从鹅钱乡斗争来研究目前的土地改革运动》一文。他在文中敏锐地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使广大贫雇农得到土地,中农土地不动,因此必须把地主土地拿出来,富农多余土地也拿出来,这样才能达到目的。”事后的事实证明,华中分局的土改政策,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广大农民是完全拥护的,是有利于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和巩固发展新解放区的。土改过后,鹅钱乡农会会员发展到852人,妇女会员发展到609人,儿童团员发展到338人。全乡有362人参加民兵,并有13人参加自卫队。

《华中通讯》文章《从鹅钱乡斗争来研究目前的土地改革运动》

9月1日,邓子恢再次以分局名义签发《关于团结中农的指示》,文中首次将“中间不动两头平”作为一项政策提炼了出来。这一提炼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十分便于在解放区农民中传播。仅1946年秋,华中解放区便在2400万人口中完成了土地改革。其中,1500万贫雇农分得了土地,700万中农土地“不进不出”。

对华中分局的土改政策,时任华东局副书记的陈毅曾评价:“邓子恢同志所提出的‘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方针是正确的,对贯彻执行中央五四精神,加快土地改革是有利的。”1946年底,华中分局北撤山东,“中间不动两头平”政策遂又被贯彻到山东。1947年7月至9月,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华中分局的“中间不动两头平”政策,得到与会人员的普遍赞同,被中央肯定为“最坚决的土改路线”。会后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被正式吸收进大纲条文内容,为赢得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土改动员现场

几十年后,时任土改工作队队长的李坚真,在她撰写的回忆录《一九四六年淮安鹅钱乡土地改革实验的回顾》一文中,仍由衷赞叹:“鹅钱乡的土地改革为华中地区土地改革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人民的土地公”实至名归

从1946年底起,邓子恢担负的工作多有变动,但他与土地和农村工作的缘分和故事,仍在继续。

在调任中原局第三书记、主持中南局全面工作期间,他据理力争保护中农利益,曾获得毛泽东关于“中间不动两头平”政策的著名批示。在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期间,他直言不讳,提醒大家在农业合作化进程上要防止“左的冒进倾向”。在“大跃进”等时期,他排除一切宁左勿右思想,向中央建议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进行分配核算。在20世纪60年代困难时期,他将各级干部都讳莫如深的当涂县“包产到户”做法,直接向中央推荐。

邓子恢

“包产到户”这一经营形式,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未能得到推行,但这一火种,却在16年后的凤阳小岗村进行实践,并在邓小平的推动下,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发端。1981年3月9日,中共中央下发《为邓子恢同志平反的通知》,指出他对农业集体化运动中一些重要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大都是正确的。”邓子恢的一生,与土地、农村打交道,是他最为浓墨重彩的篇章,人们称他为“人民的土地公”实至名归

如今的鹅钱乡,土地规整,民居整洁,一望无垠的标准化农田里热浪滚滚,机械轰鸣,一派喜人景象。让我们在回顾当年土改岁月的同时,深深缅怀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卓越领导人——邓子恢。

今日石塘镇

(作者:陈凤朝,文章来源:“方志淮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