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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淮安市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7-28  来源:淮安政协 作者:  字号:[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政协是我市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市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我市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书面协商等。民主监督是对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其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参政议政主要是选择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个办公室、1个研究室(内设综合处)、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内设秘书处,文化文史委员会内设文史工作处和学习宣传处)。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秘书〈信息〉处、组织人事处、行政(老干部)处、委员工作处、学习宣传处);7个专门委员会为: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卫体和人资环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政协事业正确方向。一是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谋划开展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委会同市政府、市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实施,全力保证政协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加强责任、组织、制度“三个体系”建设,出台《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党建工作制度,报批成立市政协机关党组,探索组建7个专委会委员履职党支部,构建起“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和专委会委员履职党支部”“五位一体”党建新格局,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三是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政协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加强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政协会刊等平台的运行管理,牢牢把握网络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统筹推进。市政协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及时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专门制定《中共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党组及机关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坚持学习为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细研党史学习规定篇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积极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组织专题学、专题党课辅导学、阵地教育融入学等方式,有序把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拓展到全体委员、延伸到社会各界。围绕学习主题,全年共举行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2期“政协讲坛”,参加全国政协、省政协“传承革命精神、助力实现现代化”读书交流活动,创新开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百千万行动”,举办“光辉百年”书画展,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赴横沟暴动旧址开展党史党性现场教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融入实践,强化为民办事。认真落实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两在两同’建新功”主题活动,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委办室负责人赴挂钩联系点开展调研,发挥“有事好商量—‘码’上议”平台“全覆盖”优势,深入了解群众和企业所思所想所盼,积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助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80多个。

三、助力夺取“双胜利”,充分彰显服务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一是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指示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渠道及时向委员推送,引导委员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执行人员离淮请假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做好防疫物资发放、办公场所消毒等工作,扎实抓好疫苗接种、外地回淮等人员情况统计报备。全力做好政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周密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好各项措施,坚决守好守牢疫情防控阵线。二是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主战场”。三是搭好社情民意“直通车”。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服务夺取“双胜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直通车”“连心桥”作用,积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全年累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淮安社情民意》信息专报32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共批示26次,编报数、获批数“双双”为历年之最,提出的提高新冠疫苗接种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自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快推动淮安航运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发展等意见建议,为抗疫决策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向省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20多篇,其中被省政协采用或转报全国政协41篇,实现翻番目标。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淮安市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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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51.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1.69万元,增长17.9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951.0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93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0.94万元,增长19.4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26万元,减少66.06%,变动原因:部门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3,951.0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92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71万元,增长18.0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21.1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淮安市政协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4.86%,变动原因:部门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93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0.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92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8.32万元,占78.33%;项目支出851.58万元,占2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51.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0.87万元,增长18.29%,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2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727.4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38.99万元,支出决算2,91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2.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8万元,支出决算25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淮安市政协“智慧政协”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年度尚未全部完成,结转2021年度使用。

3.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年初预算183万元,支出决算2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经费用于政协会议相关支出。

4.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年初预算86万元,支出决算15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经费用于委员视察相关支出。

5.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减少提案办理办公经费支出。

6.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经费用于政协事务相关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7.43万元,支出决算16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078.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6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1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2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89万元,增长18.37%,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078.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6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1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6万元,变动原因:接待全国、兄弟省市政协来淮调研、考察批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公务接待费支出45.4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4%。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69万元,支出决算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6.9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公务车费用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4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62.1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接待全国、兄弟省市政协来淮调研、考察批次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41万元,接待122批次,1830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全国、兄弟省市政协来淮调研、考察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83万元,支出决算19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各类会议增加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支出。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2个,参加会议2340人次,开支内容:召开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及委办室会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6万元,支出决算2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组织培训用于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支出增加。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60人次,开支内容:组织市(县区)政协机关和新任市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12.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4万元,减少3.69%,变动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成本。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9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3万元;本部门共开展1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727.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反映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