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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7-02-27  来源:淮安市政协 作者:  字号:[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本市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教卫体、城乡建设和统一战线内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视察调查、专题座谈、对口协商等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市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三)组织实施市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四)负责市政协委员履行主要职能时开展调查、视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联络和服务工作。

(五)研究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联系实际,对政协工作的共同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六)负责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七)密切联系辖市、区政协和市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

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中共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共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全面展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政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在中共淮安市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按照中共省、市党代会部署,紧扣落实"两聚一高"、推进"两大目标",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的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一)注重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自觉向中共中央看齐,向中共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站在中共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按照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政协工作中去。

3.认真落实中共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中共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两聚一高"要求,全力推进"两大目标",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确保政协工作始终与中共淮安市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

(二)积极履行职能,助力淮安科学跨越发展

4.坚持为改革发展"添智力"。促进改革发展是政协履职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作为政协工作主线,重点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开放领域层次拓展、城市内涵品质提升、高铁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文旅项目建设等课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协商议政、视察调研、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咨政建言、献计出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5.坚持多为民生福祉"聚合力"。始终将协助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职目标追求,更加突出政协工作民生指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创业就业、教育均衡、养老服务、民生托底保障、人居环境改善、便民出行、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社会治理、司法公正以及"为民办十件实事"等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持续深入调研,推动民生福祉提升。定期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行动,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深入实施"民意畅通"工程,进一步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水平。

6.坚持为团结联谊"增助力"。深化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沟通,通过安排大会发言、联合开展调研、办理党派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鼓励他们踊跃发表见解和主张,努力寻求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让淮安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三)大力探索创新,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建设

7.努力营造协商民主良好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助中共淮安市委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协助中共淮安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努力开创我市政协事业和协商民主发展新局面。及时召开市、县(区)政协主席座谈会,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并对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提出要求。

8.深入开展政协协商民主活动。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加强工作衔接,着重抓好全委会议全面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多方协商,不断拓展座谈讨论式协商、政情通报式协商、个别沟通式协商等"互动式"协商平台,将协商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委员之家"创建成果,优化提案办理第三方绩效评议办法,切实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

9.不断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围绕中共淮安市委确定的重要领域改革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民生事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经常性民主监督,切实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服务中心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会议协商监督、委员视察监督、民主评议监督、提案办理监督等监督形式,把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通过新闻媒体促进监督落实。积极借鉴兄弟市政协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探索加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方法途径,切实提升民主监督实效。

(四)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高自身建设能力

10.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进一步健全委员联络机制,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做好委员履职过程服务和评价。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认真抓好委员的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协委员履职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政协委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搭建更多知情知政平台,让委员履职有动力、献计有目标、建言有实效。加大委员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培训力度,要求每位委员全年至少提交一份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提一条有价值的建议、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为民办一件实事。

11.不断增强政协工作合力。加强专委会建设,夯实政协履职基础。注重发挥市各党派、团体在政协中的作用,联合开展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加强政协界别建设,挖掘界别潜力,发挥界别优势。积极参加全国、省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各地政协的沟通联系,积极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交流有益做法。加强市、县(区)政协工作联动,定期召开全市政协主席、秘书长座谈会和对口专委会主任会议,推进工作联动开展,形成全市政协工作的整体合力。

12.从严从实建设政协机关。深入弘扬周恩来精神,巩固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纪律底线,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政协机关的学风、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着力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和智慧政协建设,强化机关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务实创新、尽职奉献、团结协作、风清气正的优秀团队,更好地担负起人民政协的各项使命。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政协机关内设机构:设1个办公室、1个研究室(内设综合处)、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设秘书处)。办公室设1个办公室机关党委(副处级)和5个职能处室:秘书处、人事处、联络处、老干部处、行政处;7个专门委员会为:经济科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卫体和人资环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学习宣传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市政协现有行政编制32人,行政附属编制16人;实有行政人员44人(其中11人不占本单位编制),行政附属人员9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淮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淮安市政协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经费标准和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市政协中心工作,为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服务,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等原则,完整规范编制了2017年度淮安市政协办公室部门预算。

淮安市政协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由办公室、研究室和7个专门委员会预算组成。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安排与2016年度相比(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安排为2638.64万元),减少610.03万元,降低23.12%。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7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减少620.03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数增加10万元,为提案委提案办理经费增加。

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安排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各类经费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028.6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610.03 万元,减少 21.1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028.6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28.61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28.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 610.03 万元,减少21.1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预算总计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4.债务资金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二)支出预算总计 2028.6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869.4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会议和委员视察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611.9 万元,减少 24.6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2.住房保障(类)支出 159.14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提租补贴和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87万元,增长 1.19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等。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397.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0.03万元,减少 30.7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 万元,增长 1.6 %。主要原因是提案工作经费增加。

其他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政协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028.6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8.61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万元,占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     万元,占       %;

转移性收入             万元,占       %;

债务资金         万元,占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安市政协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028.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97.61 万元,占 68.89 %;

项目支出  631 万元,占 31.11 %;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028.6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610.03 万元,减少23.1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淮安市政协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028.6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0.03 万元,减少 23.1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238.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21.9万元,下降 33.4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2. 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3.22 %。主要原因是提案工作经费增加

3. 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支出235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4. 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5.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397.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61.07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933.71万元

1)基本工资(款)支出234.35万元。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津贴补贴(款)支出459.22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津贴补贴及岗位津贴等。

3)奖金(款)支出19.53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104.57万元。用于机关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5)基本养老保险(款)支出125.58万元。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267.59万元

1)离休费(款)支出105.81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等。

2)退休费(款)支出1.6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费等。

3)生活补助(款)支出0.82万元。用于发放遗属抚恤金。

4)奖励金(款)支出0.2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

5)住房公积金(款)支出86.13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提租补贴(款)支出73.01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36.54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6.54万元

1)办公费(款)支出40.84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邮电费(款)支出6万元。用于单位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3)差旅费(款)支出18.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4)维修(护)费(款)支出2.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5)会议费(款)支出6万元。用于单位除全委会、常委会等以外的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款)支出2.8万元。用于除专项接待费外的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7)工会经费(款)支出7.56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8)福利费(款)支出0.85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9)因公出国境费用(款)支出13万元。反映单位按审批规定因公出国境差旅费、杂费。

10)培训费(款)支出 8 万元。反映单位人员组织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费用。

11)专用材料费(款)支出 4.5 万元。反映单位组织各类会议专用材料准备费用。

12)劳务费(款)支出 3 万元。反映单位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用。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4.1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19.19万元。用于单位除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淮安市政协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淮安市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10.03万元,减少 23.1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238.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21.9万元,下降 33.4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不纳入本单位本年度预算。

2. 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3.22 %。主要原因是提案工作经费增加。

3. 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支出235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4. 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5.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61.0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933.71万元

1)基本工资(款)支出234.35万元。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津贴补贴(款)支出459.22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津贴补贴及岗位津贴等。

3)奖金(款)支出19.53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104.57万元。用于机关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5)基本养老保险(款)支出125.58万元。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267.59万元

1)离休费(款)支出105.81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等。

2)退休费(款)支出1.6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费等。

3)生活补助(款)支出0.82万元。用于发放遗属抚恤金。

4)奖励金(款)支出0.2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

5)住房公积金(款)支出86.13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提租补贴(款)支出73.01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36.54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6.54万元

1)办公费(款)支出40.84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邮电费(款)支出6万元。用于单位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3)差旅费(款)支出18.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4)维修(护)费(款)支出2.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5)会议费(款)支出6万元。用于单位除全委会、常委会等以外的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款)支出2.8万元。用于除专项接待费外的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7)工会经费(款)支出7.56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8)福利费(款)支出0.85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9)因公出国境费用(款)支出13万元。反映单位按审批规定因公出国境差旅费、杂费。

10)培训费(款)支出 8 万元。反映单位人员组织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费用。

11)专用材料费(款)支出 4.5 万元。反映单位组织各类会议专用材料准备费用。

12)劳务费(款)支出 3 万元。反映单位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用。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4.1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19.19万元。用于单位除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6.54万元,比2016年减少 21.97 万元,减少13.86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淮安市政协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1 %;公务接待费支出 82.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2.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3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出国(境)人数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车改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1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车改规定。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82.8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41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8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人次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淮安市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经费17.75万元,比去年增加17.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