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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淮安市委员会界别活动与专委会联系界别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7-03  来源:淮安政协 作者:  字号:[ ]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委办室:

《政协淮安市委员会界别活动与专委会联系界别办法》已经政协淮安市九届九次主席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政协淮安市委员会

界别活动与专委会联系界别办法

    (2020年9月29日政协淮安市八届十九次常委会议通过,2023年6月29日政协淮安市九届九次主席会议修订)

为加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与界别委员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推进市政协界别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江苏省委员会界别活动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更好突出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优势、体现界别作用,提高活动实效,推动委员更好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双向发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本界别群众愿望和诉求;坚持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和界别委员的主体作用。

第二章  活动开展

第三条  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以及参政议政相关知识。

(二)积极建言资政。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实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咨询服务、视察考察等活动,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广泛凝聚共识。发挥联系广泛优势,开展联络联谊,引导和帮助界别群众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当好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广泛、真诚、充分的民主协商,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第四条  活动形式

(一)界别读书学习。通过举行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参加“政协讲坛”、委员培训、委员讲堂、读书学习活动等,加强思想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履职所需知识的学习。

(二)界别调研。发挥界别委员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选择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本界别关系密切的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

(三)界别协商。选择与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组织界别委员与党政有关部门开展协商议政和提案办理协商活动。

(四)界别参观考察。组织界别委员开展主题参观考察、跨界别联合考察和工作交流等活动,广泛凝聚人心,激发奋进力量。

(五)网络议政。组织界别委员在“智慧政协”平台上围绕市政协重点协商议题、民生专题进行协商讨论,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六)联系界别群众。鼓励各界别建立线上界别委员工作室,参加“有事好商量—‘码’上议”协商议事,拓展信息化联系群众渠道,密切联系基层和界别群众,开展富有界别特色的走访慰问、团结联谊、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社会公益等活动。

第五条  活动安排

(一)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政协工作总体部署,联合对口界别开展履职活动。

(二)各界别一般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主要在市内进行,调研考察类、社会公益类活动也可视情赴市外进行。

(三)各界别原则上单独开展履职活动。界别委员人数多的,可分组开展;界别委员人数少的,可联合开展。

(四)开展界别活动后,及时整理界别委员意见建议。鼓励各界别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提案或形成大会发言。引导界别委员及时了解界别群众呼声和意愿,形成具有界别特色的社情民意信息。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界别的设置。原则上根据市政协现有界别设置和界别委员分布情况划分为27个界别,分别为:中共界、民革界、民盟界、民建界、民进界、农工党界、九三学社界、致公党界、无党派人士界、工商联界、总工会界、共青团青联界、妇联界、科协界、侨联台联界、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教育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卫界、环境资源界、经济界、农业农村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特邀界。

第七条  联系机制

(一)建立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联系界别机制,参加联系界别的相关活动,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

(二)市政协委员根据地域性和界别性质特点,按照专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全员划入各专门委员会。

(三)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领域联系相关界别,具体安排为:

1.提案委员会负责联系中共界、民革界、民盟界、民进界、工商联界。
    2.经济科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联系经济界、科技界、科协界、民建界。
    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联系农业农村界、妇联界、共青团青联界、总工会界。
    4.教卫体和人资环委员会负责联系农工党界、教育体育界、医卫界、环境资源界。
    5.文化文史委员会负责联系文化艺术界、新闻出版界、九三学社界。

6.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界、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社科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7.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负责联系民盟界、致公党界、侨联台联界、特邀界。

(四)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界别开展的活动,原则上由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单独组织;其他界别开展的活动,由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

(五)各界别设活动召集人1—2人,负责本界别活动全面工作。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界别的活动召集人由相关负责人担任;其他界别的活动召集人由履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影响力较强的本界别委员或委员之家小组的召集人担任。

(六)建立界别活动考评机制。依托市政协委员“云”履职考核系统,将委员参加界别活动情况记入当年履职档案。

(七)市政协每年召开一次界别活动召集人会议,研究讨论界别工作。

(八)各界别设活动联络员1人,由界别活动召集人推荐担任,协助召集人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界别活动的联络、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第八条  界别活动要求。界别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市政协年度工作重点,突出各自界别特点,做到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加强与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的对接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政协的整体优势。

第九条  组织分工。市政协办公室负责界别活动统筹协调、计划汇总、管理考核等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将界别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每年年底,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处对所联系界别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交市政协办公室汇总。

第十条  经费保障。界别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各专门委员会在开展界别活动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