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政协 机关建设 规章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06-01  来源:淮安市政协 作者:  字号:[ ]
      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具有传统特色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是政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需要,也是委员履行职能、依法行使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和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协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注重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从源头抓起,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打好提案工作质量的基础。
      1、提高委员的参与意识。要引导委员关注全局,把握重点,开拓视野,贴近群众,组织委员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将委组活动、异地视察与提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反映社情民意与提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每个委员在每次全委会上提出1-2件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提案。同时,通过一年一度的优秀提案评选活动,调动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
      2、提高委员的提案书写水平。要结合委员活动日、专题讲座、委员约谈等活动,强化提案业务专题培训,引导委员把握政协工作的特点和政协提案的优势,按照反映大事,言之有据,案情清楚,建议具体,一事一案,书写工整的要求提交提案,提高提案的质量,切实改变重提案数量轻提案质量、重身边小事轻社会大事、重提出问题轻解决办法等倾向。
      3、提高集体提案的比重。集体提案是"参政党"和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是沟通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重要渠道。提高集体提案的比重有助于提高政协提案的整体质量。提高集体提案比重,一是要充分做好全委会前的集体提案的准备工作。在全委会召开前二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政协组成单位中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各县(区)委员联系小组,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挖掘集体提案素材,提交有内容、有分析、有建设性意见的集体提案;二是在全委会期间,结合大会发言、专题座谈,将有关内容改写成有一定份量的集体提案,争取集体提案数量、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二、注重发挥承办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是中心环节。为此要重视与党政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承办单位的职能作用。
     1、完善制度。要根据《政协淮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与市政府的联合交办提案制度和提案办理工作中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重要提案集体研究会审、催办督查、意见反馈、跟踪办理等一整套制度,督促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明确提案办理程序、明确承办责任、承办期限、答复标准,使提案办理工作符合"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对提案办理形成制度上的约束力,从而保证提案办理质量。
      2、改进方式。要改变一些承办单位满足于文来文往的"文牍"方式,将提案办理与推进部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重要的、疑难的提案,提倡承办单位约请提案者参与调查和讨论,协商座谈,通报情况,实行开门办案,现场办案,增加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要求所有承办单位提案办结后,事先征求委员意见,再向委员作出正式答复,以提高提案办结率、落实率和委员的满意率。
      3、强化责任。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督促提案承办单位强化责任。要建立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所有承办单位都必须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凡有条件解决的提案,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规划,逐步落实;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理由,解释清楚。对提案者在反馈意见中有不同意见的需要作出进一步答复,直到委员满意为止。每年都要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速度、办理质量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承办单位。
      三、注重发挥政协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是保证。要加强领导,明确专委会责任,切实发挥政协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
      1、加强领导。要始终把提案工作放在政协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讨论提案工作中的问题,积极督促提案的办理和落实。继续实行重点提案主席跟踪办理制度。同时,将提案工作列入全年岗位责任考核目标,对提案的办结率、落实率、反馈率、满意率提出具体的量化要求,进行定量考核。
      2、严格审查。要根据《提案工作规定》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作为人民来信或其他方式处理;对于有一定内容,但是不符合一事一案要求或不够完善的,商请并协助委员重新改写,予以完善。同时,在确定承办单位时,要按承办单位的职责分到具体职能部门。对一时拿不准的,要向有关部门电话询问或面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提案,要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防止错转和互相推诿。
      3、突出重点。以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和委员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为提案督查工作重点,通过专题视察、现场会办等形式,加大对重点提案跟踪督查的力度,主动了解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帮助承办单位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和联系,有的还可主动参与办理,从单纯的交办提案转向为办案全程服务,确保立案交办的提案在三个月内办复,所有提案在九月底前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