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住淮全国、省政协委员,各县区政协,市政协各委、办、室:
经中共淮安市委批准,市政协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在市区召开政协淮安市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时间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 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通报;
2. 听取市委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建议案、社情民意领导批示落实和重点提案督办推进情况通报;
3. 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
4. 审议通过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5. 审议通过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人;
6. 审议通过政协淮安市八届五次会议执行主席名单;
7. 审议通过政协淮安市八届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8. 审议通过政协淮安市八届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
9. 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淮安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
10. “委员履职年度优秀人物”候选人推选;
11. 市政协各委办室书面汇报2020年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淮安市八届五次会议的决定;
13. 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二、出席人员
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请住淮全国、省政协委员,各县区政协主席,不是常委的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10:00,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107会议室举行。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按时、全程参会,并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 常委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向市政协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 请各位常委、县区政协于2021年1月10日下午4:00前把参会情况报市政协办公室。
4. 届时请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人:张 剑
电 话:83605582,15805233227
政协淮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