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机关干部及劳务用工的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机关人事统计年报、工资统计季报年报等工作;
五、负责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职工请休假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证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机关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
八、负责市政协常委、委员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九、协助办公室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党务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监督和评议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协机关名下的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