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机关人事统计年报、工资统计季报年报等工作。
五、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请休假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证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机关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
八、负责省对市、市对县(区)有关党建考核工作。
九、协助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党务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监督和评议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协名下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